平仄:平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bīng rèn yǔ|yù|yú shuǐ huǒ
【兵】1. 武器:~器。~刃。~不血刃(兵器上面没有沾血,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)。 2. 战士,军队:~士。~卒。~丁。~戎相见(指武装冲突)。 3. 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:~法。~家。~机。~衅(战争的争端)。~书。~谏(进谏时以武力要挟,迫使必从)。~荒马乱。~贵神速。
【刃】1. 刀的锋利部分:刀~儿。~口。 2. 刀:利~。白~。 3. 用刀杀:与人~我,宁自~。手~亲仇。
【刃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而振切,忍去聲。《說文》刀堅也。象刀有刃之形。《徐曰》若今刀刃,皆別鑄剛鐵,故从一。《玉篇》刀刃也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臣之刀十九年矣,所解數千牛,而刀刃若新發于硎。又《韻會》刀加距爲刃。《字彙》俗作刄,非。又而鄰切,音人。《揚子·太玄經》旌旗絓羅太恨民也。兵衰衰不血刃也。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水火】火shuǐhuǒ(1)[fireandwater]∶水和火水火无情(2)[inbornhostility]∶比喻根本对立的事物备曰:“今指与吾为水火者,曹操也。”——《三国志·庞统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九州春秋》(3)[disaster]∶比喻灾难、艰险当统治者昏庸腐朽,…人民英雄就揭竿而起,把反抗强权,救民于水火之中作为自己的理想。——《崇高的理想》◎水火shuǐhuǒ[stoolandurine]指大小便典
【水火】水与火。《易·说卦》:“天地定位,山泽通气,雷风相薄,水火不相射。”《东观汉记·郑众传》:“单于大怒,围守闭之不与水火,欲胁服众。”唐薛用弱《集异记·王积薪》:“寓宿于山中孤姥之家。但有妇姑,止给水火。”《西游记》第二回:“就如那窰头上,造成砖瓦之坯,虽已成形,尚未经水火煅炼,一朝大雨滂沱,他必滥矣。”2.借指烹饪。《周礼·天官·亨人》:“掌共鼎鑊,以给水火之齐。”南朝梁何逊《七召·肴馔》:“海椒、鲁鼓、盐、蜀薑,剂水火而和调。”3.互不相容。喻势不两立。《魏书·山伟传》:“﹝山伟﹞与綦儁少甚相得,晚以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