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文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yàn|yān què|qiāo|qiǎo zēng|céng qún bù|fǒu yǔ|yù|yú
【燕】1. 鸟类的一科,候鸟,常在人家屋内或屋檐下用泥做巢居住,捕食昆虫,对农作物有益:~尔(形容新婚夫妇亲睦和美的样子)。~好(常用以指男女相爱)。~侣。~雀处(chǔ)堂(喻居安而不知远虑,临祸却不能自知)。 2. 轻慢:“~朋逆其师”。 3. 古同“宴”,安闲,安乐。 4. 古同“宴”,宴饮。 | 1.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北省北部和辽宁省南部:~赵。~山。~京。 2. 姓。
【燕】《唐韻》於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伊甸切,音宴。《說文》鳥也。籋口布翄枝尾,象形。《爾雅·釋鳥》燕燕,。《疏》燕燕,又名。古人重言之。《詩·邶風》燕燕于飛。《玉篇》俗作鷰。《集韻》亦作。又《禮·學記》燕朋逆其師,燕辟廢其學。《註》燕,猶褻也。又與醼通。《廣韻》醼飮,古無酉,今通用。《詩·小雅》我有旨酒,嘉賔式燕以敖。《儀禮》燕禮第六。又《集韻》與宴通。安也,息也。《易·中孚》初九虞吉,有他不燕。《疏》燕,安也。《詩·小雅》悉率左右,以燕天子。《傳》以安待天子。《又》或燕燕居息。《傳》燕燕,安息貌。《齊
【雀】◎ 鸟类的一科,吃粮食粒和昆虫。特指“麻雀”,泛指小鸟:~跃(高兴得像雀儿那样跳跃)。~盲(即“夜盲症”)。~斑。~噪(名声宣扬,含贬义)。 | ◎ 〔~子〕即“雀斑”。 | 典
【雀】《唐韻》卽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卽約切,音爵。《說文》依人小鳥也。从小,隹。讀與爵同。《古今注》雀,一名家賔。《埤雅》雀,物之淫者。《詩·召南》誰謂雀無角。《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。又《書·顧命》二人雀弁。《傳》雀韋弁。《疏》雀,言如雀頭色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漆車藩蔽豻雀飾。又《戰國策》雀立不轉。《註》雀立,踊也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鸝黃,或謂之楚雀。《爾雅·釋鳥》鵹黃,楚雀。《註》卽倉庚也。又《爾雅·釋鳥》鷣,負雀。《註》鷣,鷂也。善捉雀,因名。又《爾雅·釋鳥·桑鳸竊脂註》俗謂之靑雀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【曾】《唐韻》昨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稜切,音層。《說文》詞之舒也。从八从曰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曾从。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《詩·大雅》曾莫惠我師。《論語》曾是以爲孝乎。《孟子》爾何曾比予於是。又《廣韻》經也。《增韻》嘗也。《韻會》乃也,則也。又與層通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《文選》作層城。又《廣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,音增。《書·武成》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《爾雅·釋親》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註》曾,猶重也。又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
【群】1. 相聚成伙的,聚集在一起的:~岛。~山。~书。~芳。~居。~落(luò)。~集。~雕。~蚁附膻(许多蚂蚁附着在有膻味的东西上;喻臭味相投的人趋炎附势,追逐私利)。 2. 众人:~众。~情。~雄。~策~力。~威~胆。 3. 量词,用于成群的人或物:一~孩子。
【群】《五經文字》羣,俗作群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