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仄
拼音: yǒu|yòu fù bù|fǒu jiā shì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复】1. 回去,返:反~。往~。 2. 回答,回报:~命。~信。~仇。 3. 还原,使如前:~旧。~婚。~职。光~。~辟。 4. 再,重来:~习。~诊。~审。~现。~议。 5. 许多的,不是单一的:重(chóng)~。繁~。~杂。~姓。
【复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又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又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又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又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又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家室】◎家室jiāshì(1)[wife]∶妻子或配偶(2)[family]∶家属(3)[house]∶住宅;房子杀贼护家室。——清·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
【家室】1.家庭;家眷。《诗·周南·桃夭》:“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”毛传:“家室,犹室家也。”陈奂传疏:“《孟子·滕文公篇》:‘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,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。’桓十八年《左传》:‘申繻曰:女有家,男有室,无相瀆也,谓之有礼。’此家室互言也。浑言之,室亦家也。”《吕氏春秋·慎势》:“诸侯失位则天下乱,大夫无等则朝庭乱,妻妾不分则家室乱。”三国魏曹操《存恤从军吏士家室令》:“自顷以来,军数征行,或遇疫气,吏士死亡不归,家室怨旷。”清昭槤《啸亭续录·成知州》:“等为外吏,岂可幸其患难辱及家室。”郭沫若《<虎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