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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肯吐口——元和圣德诗

平仄:平 仄 仄 仄

拼音: bù kěn tǔ kǒu

不肯吐口释义

【不肯】◎不肯bùkěn[willnot;wouldnot]——用于否定式助动词表示拒绝他不听劝告,不肯在他的船上装一台辅助引擎

【不肯】不同意;不接受。《穀梁传·宣公四年》:“公及齐侯平莒及郯,莒人不肯。”唐韩愈《汴州乱》诗之二:“庙堂不肯用干戈,呜呼奈汝母子何!”茅盾《陀螺》:“他的太太有痨病,将来你不是正夫人!干吗你不肯?”

【吐口】◎吐口tǔkǒu(1)[spit]∶从口里吐出(2)[say]∶说出这事他绝不吐口应许

【吐口】1.从口里吐出。唐韩愈《元和圣德诗》:“血人于牙,不肯吐口。”2.开口说话。多用于表示同意、提出要求等。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总论》:“多方説合,始得从傍劝解,而尸亲仍未尝吐口也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十六回:“任他那上司百般的牢笼,这事他絶不吐口应许。”浩然《石山柏》:“那时候,领导上很器重他,他石山柏只要要求脱产,出去就是区委书记,如今当个县长没问题;他呀,就是不吐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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