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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如弃路旁——新婚别

韵脚:下平十一唐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páng|bàng qì lù bù rú

不如弃路旁释义

【旁】1. 左右两侧:~边。~侧。~门。~出。~听。~若无人。  2. 其他,另外:~人。~的话。触类~通。责无~贷。~证。~白(戏剧角色背着台上其他剧中人对观众说的话)。~落。  3. 广,广泛:~征博引。  4. 邪、偏:~门左道。  5. 汉字形体中常常出现的某些组成部分:偏~。竖心~儿。 | ◎ 古同“傍”,靠。

【旁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步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光切,音螃。隷作旁。《博雅》旁,大也。廣也。《釋名》在邊曰旁。《玉篇》猶側也。非一方也。《易•乾卦》旁通情也。《書•太甲》旁求俊彥。《爾雅•釋宮》二達謂之岐旁。《註》岐旁,岐道旁出。又《集韻》晡橫切,音。騯騯,馬盛貌。或省作旁。《詩•鄭風》駟介旁旁。《疏》北山傳云:旁旁然不得已,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。《朱傳》旁旁,馳驅不息之貌。音崩。叶補岡反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浪切,音傍。《前漢•霍光傳》使者旁午。《註》如淳曰:旁午,分布也。師古曰:一縱一模爲旁午。猶言交橫也

【弃】◎ 舍去,扔掉:抛~。遗~。~权。~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~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~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~置不顾。~瑕录用。 典

【弃】《說文》古文棄字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是弃也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周后稷名弃,其母姜原欲弃之,因名曰弃。餘詳木部八畫。(棄)〔古文〕弃《唐韻》詰利切《韻會》磬致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(棄)漢典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《詩·召南》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 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《詩·召南》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
【路】1. 道,往来通行的地方:道~。公~。水~。陆~。~途。~程。~人(行路的人,喻不相干的人)。狭~相逢。  2. 思想或行动的方向、途径:思~。生~。出~。~子。~数(shù)。  3. 方面,地区:外~货。各~人马。  4. 种类:一~货色。  5. 大,正:“厥声载~”。~门(宫室最内的正门)。~车(古代帝王及诸侯贵族所乘的车)。~舆(古代君主所乘的车)。~寝(古代君主处理政事的宫室)。  6. 车:筚~。乘~。  7. 姓。

【路】《唐韻》洛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魯故切,音賂。《說文》道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道路,人各有適也。《釋名》路,露也。人所踐蹈而露見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合方氏》掌達天下之道路。《爾雅·釋宮》路,旅途也。《註》途卽道也。《又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註》長道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路,大也。《詩·大雅》厥聲載路。《箋》是時聲音則已大矣。又車也。《詩·魏風》殊異乎公路。《傳》路,車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王之五路。《註》王在焉曰路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大路越席。《註》大路,玉路,祀天車也。《疏》路訓大也。君之所在,以大爲號,門曰路

【不如】grave;rú[notupto;inferiorto]表示前面提到的人或事物比不上后面所说的天时不如地利。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自以为不如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
【不如】《易·屯》:“君子几不如舍,往吝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谚曰,积财千万,不如薄伎在身。”明李贽《答耿司寇书》:“翻思此等,反不如市井小夫,身履是事,口便説是事。”沙汀《丁跛公》:“他以为不如把运气搁在买卖烟土上好些。”2.不象;不符。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周党》:“不如臣言,伏虚妄之罪。”明叶盛《水东日记·司马欧阳两公荐士》:“吕惠卿未达时,欧阳公以学者罕能及,告之於朋友,以端雅之士荐之於朝廷,且云:‘后有不如,甘与同罪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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