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二曷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huán gōng kě shí|zhì bù|fǒu
【桓】1. 古代立在城郭、宫殿、官署、陵墓或驿站路边的木柱:~表。 2. 大:~治(大治)。 3. 〔~~〕威武的样子,如“~~陈将军,仗钺奋忠烈”。 4. 姓。
【桓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官切,音丸。《說文》郵亭表也。《徐曰》表雙立爲桓。漢法,亭表四角建大木,貫以方板,名曰桓表,縣所治兩邊各一。《前漢·尹賞傳》葬寺門桓東。又斲木如石四植謂之桓,以下棺也。《禮·檀弓》三家視桓楹。又《周禮·春官》公執桓圭。又桓桓,武貌。《書·牧誓》尚桓桓。《詩·魯頌》桓桓于征。又盤桓,難進貌。《易·屯卦》盤桓利居貞。又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西傾因桓是來。又《諡法》辟土服遠,克敬勤民,皆曰桓。又《方言》桓,憂也。又木名。《郭璞云》葉似柳,子似楝。《玉篇》皮黃白色。《山海經》袟周之山
【公】1.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~正。~心。大~无私。 2.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~理。~式。~海。~制。 3. 国家,社会,大众:~共。~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~众。~民。~论(公众的评论)。 4. 让大家知道:~开。~报。~然。 5.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~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~子。~主。 6. 敬辞,尊称男子:海~。包~。诸~(各位)。 7. 雄性的:~母。~畜。 8.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~~。外~(外祖父)。 9.
【公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古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沽紅切,音工。《說文》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《韓非曰》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《徐曰》會意。《爾雅·釋言》無私也。《書·周官》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《玉篇》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《註》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《書·微子之命》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《韻會》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家公執
【渴】1. 口干想喝水:口~。解~。 2. 喻迫切地:~望。~盼。~慕。~求。
【渴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苦葛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丘葛切,音磕。《說文》本作。从欠,渴聲。《徐曰》今俗用渴字。《玉篇》欲飮也。《詩·小雅》載饑載渴。又急也。《公羊傳·隱四年》不及時而日渴葬也。又《廣韻》渠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巨列切,音傑。水涸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草人凡糞種,渴澤用鹿。《疏》渴,故時停水。今乃渴也。又《集韻》丘蓋切,音礚。與愒同,貪也。或从欠作。又《廣韻》胡割切,音褐。《柳宗元·袁家渴記》楚越方言謂水之反流者爲渴。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