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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识旗枪与弓箭——新丰折臂翁-戒边功也

韵脚:去三十三線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bù|fǒu shí|zhì qí qiāng yǔ|yù|yú 1 jiàn

不识旗枪与弓箭释义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识】1.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~辨。~破。~相(xiàng )。~途老马。  2. 所知道的道理:知~。常~。  3.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~。远见卓~。 | 1. 记住:博闻强~。  2. 标志,记号。 方言集汇

【识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賞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設職切,音式。《說文》常也。一曰知也。《長箋》訓常無意義。《玉篇》識,認也。《增韻》能別識也。又見識也。《詩·大雅》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吳公子札聘于鄭,見子產如舊相識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前識者,道之華而愚之始。《莊子·繕性篇》道固不小行,德固不小識。《揚子·法言》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,至識也。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,迷識也。又草名。《大戴禮·夏小正》三月采識。識,草也。又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。又姓。見《姓纂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

【旗枪】亦作“旗鎗”。1.旗与枪。战争的工具。唐王建《秋日送杜虔州》诗:“山楼添鼓角,村栅立旗枪。”喻指威风。《西游记》第四一回:“行者钉在皮袋,又听得他恶言恶语駡道:‘……有一日我师兄大展齐天无量法,满山泼怪登时擒,解开皮袋放我出,筑你千鈀方趁心!’行者闻言,暗笑道:‘这獃子虽然在这里面受闷气,却还不倒了旗鎗。’”2.旗杆端。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三折:“要丈二白练,挂在旗鎗上。”元关汉卿《窦娥冤》第三折:“我不要半星热血红尘洒,都只在八尺旗鎗素练悬,等他四下里皆瞧见。”3.绿茶名。由带顶芽的小叶制成。茶芽刚刚舒
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
【弓】1. 射箭或发弹丸的器具:~箭。~弩。飞鸟尽,良~藏。  2. 像弓的器具或形态:胡琴~子。~鞋。  3. 旧时丈量地亩用的器具和计算单位。  4. 弯曲:~身。  5. 姓。

【弓】《唐韻》居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雄切《正韻》居中切,音宮。《說文》弓,以近窮遠。象形。《釋名》弓,穹也。張之穹穹然也。《山海經》少皡生般,是始爲弓。《荀子·解蔽篇》倕作弓,浮游作矢,而羿精於射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弓人爲弓,取六材,必以其時。六材旣聚,巧者和之。幹也者以爲遠也,角也者以爲疾也,筋也者以爲深也,膠也者以爲和也,絲也者以爲固也,漆也者以爲受霜露也。又車蓋橑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輪人》弓鑿廣四枚。《註》弓,蓋橑也。《疏》漢世名弓蓋爲橑子也。又射侯之數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侯道五十弓。《疏》六尺爲步,

【箭】1. 用弓发射到远处的兵器:弓~。~镞。~头。~在弦上(喻事情已经到了不得不做或话已经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)。  2. 箭能射到的距离:一~之遥。~步。  3. 形容急切、迅速:归心似~。

【箭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賤切,音餞。《說文》矢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關而東曰矢,江、淮曰,關西曰箭。《釋名》箭,進也。又竹之小者曰箭。《周禮·夏官》東南曰揚州,其利金錫竹箭。《註》箭,篠也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震澤致定,竹箭旣布。《竹譜》箭竹,高者不過一丈,節閒三尺,堅勁,中矢。江南諸山皆有之,會稽所生最精好。又漏箭。《周禮·挈壷氏註》主定漏刻,先王分十二時於一晝一夜,閒以漏箭,準十二時爲百刻,分晝夜而定長短,故立此官掌之。又博箸也。《博雅》博箸謂之箭。又《華山記》箭括峰上有穴,裁見天日,攀緣自穴中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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