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六至
平仄:平 仄 平 仄 仄
拼音: yuǎn|yuàn suǒ wáng|wàng lì bù|fǒu
【远】1. 距离长,与“近”相对:~方。~道。~程。~景。~足(较远的徒步旅行)。~见(远大的眼光)。~虑。~谋。~客。遥~。~走高飞。舍近就~。 2. 时间长:~古。~祖。长~。永~。 3. 关系疏,不亲密:~亲。疏~。~支。 4. 深奥:言近旨~。 5. 姓。 | ◎ 避开:近君子,~小人。
【远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雲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雨阮切,爰上聲。《說文》遼也。《廣韻》遙遠也。《正韻》指遠近定體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願切《正韻》于怨切,爰去聲。《正韻》遠之也。遠近之遠上聲,如《詩》其人則遠之類。遠離之遠去聲,如《論語》敬鬼神而遠之之類是也。又叶于員切,音淵。《詩·小雅》爾之遠矣,民胥然矣。 俗作逺。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6. 姓。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【王】1. 古代一国君主的称号,现代有些国家仍用这种称号:~国。~法。公子~孙。~朝(cháo )。 2. 中国古代皇帝以下的最高爵位:~公。~侯。 3. 一族或一类中的首领:山大~。蜂~。~牌(桥牌中最大的牌;喻最有力的人物或手段)。 4. 大:~父(祖父)。~母(祖母)。 5. 姓。 | ◎ 古代指统治者谓以仁义取得天下:~天下。~此大邦。
【莅】◎ 到:~止。~任。~临。~场。~会。
【莅】《唐韻》力至切《正韻》力地切,音利。《韻會》臨也。《易·明夷》君子以莅衆。《書·周官》不學牆面,莅事惟煩。又《穀梁傳·僖三年》莅者,位也。又《集韻》力質切,音栗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藰莅卉歙。《師古註》林木鼓動之聲。《韻補》曹植《禹贊》避隱商山,示不敢莅。諸侯向己,乃奉天秩。(蒞)《集韻》同莅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