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
拼音: bù|fǒu yǔ|yù|yú dà cháo chú huàn nàn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与】1. 和,跟:正确~错误。~虎谋皮。生死~共。 2. 给:赠~。~人方便。 3. 交往,友好:相~。~国(相互交好的国家)。 4. 〔~其〕比较连词,常跟“不如”、“宁可”连用。 5. 赞助,赞许:~人为善。 | ◎ 参加:参~。~会。 | ◎ 同“欤”。
【与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同與。《說文》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《六書正譌》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(與)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
【大朝】子大会诸侯群臣。《穆天子传》卷一:“癸丑,天子大朝於燕然之山,河水之阿。”《后汉书·礼仪志中》:“每岁首正月,为大朝受贺。”唐李商隐《行次西郊作一百韵》:“大朝会万方,天子正临轩。”2.指朝会的场所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淳化二年》:“今之乾元殿,即唐之含元殿也,在周为外朝,在唐为大朝,冬至,元旦,立全仗,朝万国,在此殿也。”3.称居于正统的朝廷。唐郑谷《寄边上从事》诗:“高垒观诸寨,全师护大朝。”《旧五代史·僭伪传一·李景》:“景愿割濠、寿、泗、楚、光、海等六州之地,隶於大朝,乞罢攻讨。”清俞正燮《癸巳类
【除】1. 去掉:~害。~名。~根。铲~。废~。排~。~暴安良。 2. 改变,变换:岁~(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)。~夕。 3. 不计算在内:~非。~外。 4.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,是“乘”的反运算:~法。 5. 台阶:阶~。庭~。 6. 任命官职:~拜(授官)。~授。~书(授官的诏令)。
【除】《唐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切《正韻》長魚切,音儲。《說文》殿陛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玉除彤庭。又《前漢·蘇武傳》扶輦下除。《註》除謂門屛之閒。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書·泰誓》除惡務本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蔓草猶不可除。又《昭十七年》振除火災。《周禮·春官》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病愈者或謂之除。又算法有乗除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法除之。又治也。《易·萃卦》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《註》除者,治也。《禮·曲禮》馳道不除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山虞》若祭山林,則爲主而修除。《註》治道路場壇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令諸
【患难】◎患难huànnàn[adversity;calamity]忧患灾难予在患难中。——宋·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患难之交
【患难】谓艰险困苦的处境。《墨子·贵义》:“若有患难,则使百人处於前,数百於后。”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:“越王为人长颈鸟啄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。”唐元稹《与史馆韩侍郎书》:“前后斥家财、排患难於朋友者数四。”宋文天祥《<指南录>后序》:“予在患难中,间以诗记所遭。”朱德《和董必武同志》:“愿与人民同患难,誓拚热血固神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