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yǒu|yòu wēi 3|4 yí gē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薇】1. 〔紫~〕a.落叶小乔木。开紫红色或白色花,结球形蒴果。供观赏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通称“满堂红”。 2. 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植物,结荚果,中有种子五六粒,可食。嫩茎和叶可做蔬菜。通称“巢菜”、“大巢菜”、“野豌豆”。
【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無非切,音微。《玉篇》菜也。《說文》似藿菜之微者也。《詩·召南》言采其薇。《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》鉶芼:牛藿、羊苦、豕薇皆有滑。又白薇,藥名。又蘼蕪,一名薇蕪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薇蕪蓀萇。又花名。《拾遺記》元熙元年,詔民閒園囿皆植紫薇,以爲壓勝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中書知制浩,開元號紫薇省。又薔薇,見薔字註。又《唐韻》武悲切,音眉。《爾雅·釋草》薇垂水。《註》生於水邊。又薇銜,藥名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
【采】1. 摘取:~撷。~花。~摘。~制。 2. 开采:~煤。~矿。 3. 选取,取:~访(搜集寻访)。~纳(接受意见)。~集。~购。~写。 4. 神采,神色,精神:神~。精~。 5. 同“彩”。 6. 〔~~〕盛多的样子。 7. 古代指官。 | ◎ 〔~地〕古代卿大夫的封地。亦称“采邑”。
【采】《唐韻》倉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此宰切,音採。《說文》捋取也。《詩·周南》采采卷耳。《朱註》采采,非一采也。又擇也。《禮·昏義》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《釋文》采,擇也。《疏》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又采色。《書·益稷》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又物采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《疏》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《文六年》分之采物。《疏》采物,謂采
【遗歌】下来的诗歌。唐王勃《七夕赋》:“促遥悲於四运,咏遗歌於七襄。”宋朱熹《斋居感兴》诗之十四:“与言理餘韵,龙门有遗歌。”明何景明《述归赋》:“览酆鄗之餘风兮,泝淶沮之遗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