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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为伐樱赋——有木诗八首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zēng|céng wéi|wèi fá yīng fù

曾为伐樱赋释义
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
【曾】《唐韻》昨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稜切,音層。《說文》詞之舒也。从八从曰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曾从。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《詩·大雅》曾莫惠我師。《論語》曾是以爲孝乎。《孟子》爾何曾比予於是。又《廣韻》經也。《增韻》嘗也。《韻會》乃也,則也。又與層通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《文選》作層城。又《廣韻》作滕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咨騰切,音增。《書·武成》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《爾雅·釋親》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《註》曾,猶重也。又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伐】1. 砍:~树。砍~。  2. 征讨:讨~。~罪(征讨有罪的人)。口诛笔~。  3. 自夸:~善(夸自己的好处)。~智。不矜不~。

【伐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房越切,音罰。征伐。《詩·小雅》薄伐玁狁。《周禮·夏官》大司馬以九伐之灋正邦國。《左傳·莊二十九年》凡師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。又《小爾雅》伐,美也。又伐閱,與閥閱同。《史記·功臣侯表》古者人臣功有五等,明其功曰伐,積日曰閱。《左傳·莊二十八年》且旌君伐。《註》伐,功也。又自稱其功曰伐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不自伐,故有功。又斫木也。《詩·周南》伐其條枚。又考擊鐘鼓也。《禮·郊特牲》孔子曰:二日伐鼓何居。又攻殺擊刺也。《書·牧誓》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,乃止齊焉。《註》少不下四五,多

【樱】1. 〔~花〕a.落叶乔木,开白色或粉红色花,结核果,紫赤色,核小,味甘,木材坚硬致密,可做器具;b.这种植物的花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大山~”。  2. 〔~桃〕a。落叶小乔木,开粉红或白色小花,果实成熟时红色,可食;b.这种植物的果实。均简称“樱”,如“~唇”(喻美女的口像樱桃那样,娇小而红)。  3. (櫻)

【樱】《唐韻》烏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於驚切《正韻》於京切,音鶯。《說文》果名,櫻桃也。一名含桃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羞以含桃先薦寢廟。《爾雅翼》果熟最先,故云先薦。《呂覽·高誘註》以鸎所含食,故曰含桃。又名鸎桃。《王維·敕賜櫻桃詩》纔是寢園春薦後,非關御苑鳥銜殘。又《爾雅·釋木》楔,荆桃。《郭璞註》今櫻桃也。《孫炎註》最大而甘者,謂之崖蜜。《蘇軾·橄欖詩》待得餘甘回齒頰,已輸崖蜜十分甜。《本草》一名朱桃,一名麥英。深紅者爲朱櫻,黃者爲蠟櫻。又《集韻》伊盈切,音嬰。義同。漢典考證:〔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以含桃

【赋】1. 旧指田地税:田~。~税。  2.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。  3. 念诗或作诗:登高~诗。  4. 给予,亦特指生成的资质:~予。~有。天~。禀~。  5. 古同“敷”,铺陈,分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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