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三燭
平仄:仄 平 平 平 平
拼音: chàng chóu shèng dí qū|qǔ
【唱酬】亦作“唱酧”。亦作“唱詶”。以诗词相酬答。唐白居易《<因继集>重序》:“足下虽少我六七年,然俱已白头矣……而又未忘少年时心,每因唱酬,或相侮謔。”金元好问《论诗》诗之二一:“窘步相仍死不前,唱醻无復见前贤。”明唐寅《送行》诗:“此日伤离别,还家足唱詶。”清吴伟业《送山东耿中丞青藜》诗:“幕中壮士争超距,稷下高贤共唱酬。”叶圣陶《倪焕之》十七:“吟诗填词,那是所谓唱酬,也算很了不起。”
【胜】1. 在斗争或竞赛中打败对方或事业达到预定目的:~利。得~。~券(指胜利的把握)。~负。无往不~。 2. 超过,占优势:~似。优~。以少~多。 3. 优美的:~地。~景。~境。~迹。~状(胜景)。 4. 古代妇女的饰物:花~。彩~。 5. 能承担,能承受(旧读shēng ):~任。不~其烦。 6. 尽(旧读shēng ):不~感激。 典
【胜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桑經切,音星。《說文》犬膏臭也。从肉,生,意兼聲。一曰不熟也。徐引禮記,飯胜而苴熟。《禮·內則·秋宜犢麛膳膏腥釋文》腥,音星。雞膏也。說文作胜,云:犬膏臭也。又《集韻》七正切,音婧。《山海經》玉山有鳥焉,名曰胜遇。《註》音姓。又新佞切,音性。與腥同。星見食豕,令肉中生小息肉也。又《五音集韻》所庚切,音生。餼肉也。漢典考證:〔一曰,不熟也。徐引禮記,飮胜而苴熟。〕 謹照原文飮胜改飯胜。 考證:〔一曰,不熟也。徐引禮記,飮胜而苴熟。〕 謹照原文飮胜改飯胜。
【笛】1. 管乐器名,通常是竹制的,有八孔,横着吹奏:~子。长~。短~。~膜。 2. 响声尖锐的发音器:汽~。警~。
【笛】《廣韻》徒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亭歷切《正韻》杜歷切,音狄。七孔筩也。《說文》樂管。亦作篴。《風俗通》武帝時丘仲作笛。笛,滌也。蕩滌邪志,納之雅正。長尺四寸,七孔。《通雅》有雅笛,有羌笛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近世雙笛從羌起,羌人伐竹未及已。龍鳴水中不見已,截竹吹之聲相似。剡其上孔通洞之,裁以當簻便易持。易京君明識音律,故本四孔加以一。君明所加孔後出,是謂商聲五音畢。《西京雜記》高祖初入咸陽宮,得玉笛,長二尺三寸,二十六孔。吹之則見車馬山林,隱轔相次,銘曰昭華之琯。《酉陽雜俎》猿臂可爲笛,吹之,聲圓于竹。《韻會小
【曲】1. 弯转,与“直”相对:弯~。~折(zhé)。~笔(❶古代史官不按事实、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;❷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)。~肱而枕。~尽其妙。 2. 不公正,不合理:~说。~解(jiě)。委~求全。 3. 弯曲的地方:河~。 4. 偏僻的地方:乡~。 5. 酿酒或制酱时引起发醇的东西:酒~。~霉。 6. 姓。 | 1. 能唱的文词,一种艺术形式:~艺。~话。 2. 歌的乐调:~调(diào)。~谱。异~同工。~高和(hè)寡。
【曲】《廣韻》丘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區玉切,音。《說文》象器受物之形。《易·繫辭》曲成萬物而不遺。《疏》屈曲委細。《書·洪範》木曰曲直。《傳》木可以揉曲直。又《詩·秦風》亂我心曲。《傳》心曲,委曲也。《禮·曲禮·釋文》曲禮,委曲說禮之事。又《禮·中庸》其次致曲。《註》曲,猶小小之事。《朱註》一偏也。又《說文》或說蠶簿。《禮·月令》具曲植籧筐。《註》所以養蠶器也。曲,簿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以織簿曲爲生。《註》葦簿爲曲也。又樂曲。《宋玉·對楚王問》是其曲彌高,其和彌寡。又姓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御史曲宮。又《集韻》顆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