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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短众诸判不寻——代女道士王灵妃赠道士李荣

平仄:平 仄 仄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cháng|zhǎng duǎn zhòng zhū pàn bù|fǒu xún

长短众诸判不寻释义

【长】1. 两端的距离:~度。  2. 长度大,与“短”相对,指空间,亦指时间:~短。~空。~短句(词的别名)。~夜(a.漫长的黑夜;b.喻黑暗的日子)。~风破浪(喻志趣远大)。~歌代哭(以歌代哭)。  3. 优点,专精的技能:特~。专~。各有所~。  4. 对某事做得特别好:他~于写作。 | 1. 生长,成长:~疮。  2. 增加:~知识。  3. 排行第一的:~子。~兄。~孙。  4. 辈分高或年纪大:~辈。~者。家~。  5. 领导人;负责人:部~。校~。

【长】〔古文〕镸《唐韻》《集韻》直良切《正韻》仲良切,音場。《增韻》短之對也。《孟子》今交九尺四寸以長。《前漢·田橫傳》尺有所短,寸有所長。又久也。《詩·商頌》濬哲維商,長發其祥。《箋》長,猶久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,故能長生。又遠也。《詩·魯頌》順彼長道,屈此羣醜。《箋》長,遠也。《古詩》道路阻且長。又常也。《陶潛·歸去來辭》門雖設而長關。《李商隱詩》風雲長爲護儲胥。又大也。《世說新語補》願乗長風,破萬里浪。又善也。《晉書·樂廣傳》論人必先稱其所長。《唐書·韓琬傳》文藝優長。又《博

【短】1. 长度小,与“长(cháng )”相对:~期。~暂。~促。~途。~命。~讯。~浅。~兵相接。~小精悍。  2. 缺少,欠:~少。~缺。  3. 缺点:~处。护~。取长补~。 网

【短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覩緩切,端上聲。《說文》有所長短,以矢爲正。《徐曰》若以弓爲度也。《廣韻》促也,不長也。《書·堯典》日短星昴,以正仲冬。《禮·月令》度有長短。又長短術。《史記·六國年表》謀詐用,而縱橫長短之說起。《註》長短術興於六國時,行長入短,其語隱謬,用相激怒。又短功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凡工匠,十月至正月爲短功。又短人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僬僥三尺,短之至也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帝堯長,帝舜短。文王長,周公短。仲尼長,子弓短。《張華·博物志》伊尹黑而短。又凡指人過失曰短。《史記·屈原傳》

【众】1. 许多:与“寡”相对:~人。~多。~矢之的。芸芸~生。  2. 许多人:大~。群~。民~。~口铄金。~目睽睽。~叛亲离。~擎易举。

【众】《篇海類編》魚琴切,音吟。衆立也。與乑異。俗書爲衆字。非。(眾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仲切,終去聲。《說文》多也。《徐曰》國語三人爲眾。數成於三也。《易·說卦》坤爲眾。《疏》取其地載物非一也。《書·湯誓》格爾眾庶。《詩·周頌》命我眾人。《黌山子損益篇》寡者,爲人上者也。眾者,爲人下者也。又眾雨。《禮·月令·淫雨蚤降註》雨三日以上爲霖,今月令曰眾雨。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婁爲聚眾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安眾縣,秦置,屬南陽郡。又《唐韻》職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戎切,音

【诸】1. 众,许多:~位。~君。~侯。  2. “之于”或“之乎”的合音:投~渤海之尾。  3. 犹“之”:“能事~乎?”。  4. 犹“于”:“宋人事资章甫适~越”。  5. 语助,无实在意义:“日居月~,照临下土”。  6. 姓。

【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廣韻》章魚切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專於切,渚平聲。《說文》辯也。《徐曰》別異之辭。《爾雅·釋訓》諸諸,便便,辯也。《註》皆言辭辯給也。又《玉篇》非一也。皆言也。《正韻》凡衆也。《書·舜典》歷試諸艱。《詩·邶風》孌彼諸姬。《史記·賈誼傳》紛亂諸事。又《廣雅》之也,於也。《穀梁傳·莊二十四年》迎者行見諸,舍見諸。《註》諸,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射求正諸己。《註》諸,猶於也。又《韻會》語助辭。《詩·邶風》日居月諸。《疏》居,諸,語助也。《公羊傳·桓六年》其諸以病桓與。《註》其諸,辭也。又

【判】1. 区别,分辨,断定:~明。~辨。~据。~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~断。  2. 分开,截然不同:~然。~若两人。~若鸿沟。  3. 评定:裁~。谈~。~卷子。  4.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~词。~决。~案。  5. 古代官名:通~。~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 汉

【判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半切,音泮。《說文》分也。从刀,半聲。《玉篇》分散也。又《增韻》半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掌萬民之判。《註》判,半也。得耦爲合,主合其半。又《周禮·秋官·朝士》凡有責者,有判書以治則聽。《註》判,分半而合者,故書判爲辨。又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天地判合。《註》師古曰:判之言片也。又斷也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試身言書判。又《韻會》宰相出典州曰判。又通作牉。《字林》牉合其半,以成夫婦。《儀禮·喪服禮》夫妻牉合。又通作泮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自天地剖泮。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
【寻】1. 找,搜求:~找。~觅。~机。~问。~访。~衅。追~。~章摘句。  2. 古代的长度单位(一寻等于八尺):~常(古代八尺为“寻”,倍寻为“常”,都是平常的长度,后泛指平常、素常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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