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姹女住南方——五言

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zhù nǚ|rǔ nán fāng

姹女住南方释义

【住】1.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:居~。~宿。~房。~户。  2. 停,止,歇下:~手。雨~了。  3. 动词的补语(a.表示稳当或牢固,如“站~”;b.表示停顿或静止,如“他愣~了”。c.与“得”或“不”连用,表示力量够得上,如“支持不~了”)。

【女】1. 女性,与“男”相对。古代以未婚的为“女”,已婚的为“妇”。现通称“妇女”:~人。~士。~流(含轻蔑意)。少(shào )~。  2.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(旧读nǜ)。  3. 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亦称“婺女”、“须女”。 | ◎ 古同“汝”,你。 汉

【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尼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碾與切,茹上聲。《博雅》女,如也。言如男子之敎,人之陽曰男,隂曰女。《易·繫辭》坤道成女。《詩·小雅》乃生女子,載寢之地,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《禮·內則》女子生,設帨於門右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土地各以類生,澤氣生女。又已嫁曰婦,未字曰女。《禮·曾子問》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燭,思相離也。又星名。須女四星,主布帛,爲珍寶藏,一名婺女。十二月旦在北,二月旦中。又織女三星,天女也,主苽果絲帛,見《星經》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嶧臯之山,其水出焉,東流注于激女之水。又女,九天

【南方】ánfāng[South]位于一特定的或暗示的方位点以南的地区或国家(在我国指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地区)今南方(川之西南、滇之北部)已定。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
【南方】,南边。表示方位。《易·说卦》:“离也者,明也,万物皆相见,南方之卦也。”高亨注:“《説卦》又以八卦配八方,离为南方,故曰‘南方之卦’也。”《仪礼·觐礼》:“方明者,木也,方四尺,设六色:东方青,南方赤,西方白,北方黑,上玄,下黄。”《山海经·海外北经》:“臺在其东,臺四方,隅有一蛇,虎色,首衝南方。”2.泛指南部地区,指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。《左传·昭公十九年》:“若大城城父,而寘大子焉,以通北方,王收南方,是得天下也。”《后汉书·杨终传》:“且南方暑湿,障毒互生。”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安从进》:“自范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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