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fǎng shī shuō|shuì|yuè xiāng|xiàng xīn chán|shàn
【访】1. 向人询问,调查:~求(探访寻求)。~员(记者)。搜奇~古。 2. 探问,看望:~视。~问。~晤(探访会晤)。探亲~友。
【访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敷亮切,妨去聲。《說文》汎謀曰訪。《徐曰》此言汎謀,謂廣問於人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謀也。《玉篇》問也。《書·洪範》王訪于箕子。《傳》謂就而問之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受納訪以詔王聽治。《註》納謀于王也。又議也。《楚語》敎之令,使訪物官。《註》訪,議也。物事也。使議知百官之事也。又《增韻》及也,見也。《字彙》謁見也。又方也。《前漢·高五王傳》訪以呂氏,故幾亂天下。《註》訪,猶方也。《字彙補》與昉義同。又官名。《遼史·百官志》太宗會同三年,命于骨鄰爲採訪使。又姓。唐進士訪式。又《正字通
【诗】1. 文学体裁的一种,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,抒发情感:~歌。~话(❶评论诗人、诗歌、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、行事的著作;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)。~集。~剧。~篇。~人。~章。~史。吟~。 2. 中国古书名,《诗经》的简称。
【说】1. 用话来表达意思:~话。~明。演~。解~。 2. 介绍:~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~媒。 3. 言论,主张:学~。著书立~。 4. 责备:数~。 5.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 | ◎ 用话劝说别人,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:游~。 | ◎ 古同“悦”。
【说】〔《易·益卦》民説無彊。〕 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。
【相】1. 交互,行为动作由双方来:互~。~等。~同。~识。~传(chuán )。~符。~继。~间(jiàn )。~形见绌。~得益彰(两者互相配合,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)。 2.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:~信。~烦。~问。 3. 亲自看(是否中意):~亲。~中(zhòng)。 4. 姓。 | 1. 容貌,样子:~貌。照~。凶~。可怜~。 2. 物体的外观:月~。金~。 3. 察看,判断:~面。~术(指观察相貌,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)。 4. 辅助,亦指辅佐的人,古代特指最高的官:辅~。宰~。首~。
【相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《說文》省視也。又《廣韻》共也。《正韻》交相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《公羊傳·桓三年》胥命者何,相命也。《註》胥,相也。相與胥音別義通。又質也。《詩·大雅》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又相思,木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相思之樹。《註》大樹也。東冶有之。又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亮切,襄去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視也。《左傳·隱十一年》相時而動。又《集韻》助也。《易·泰卦》輔相天地之宜。《書·立政》用勱相我國家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導也。又勴也。《註》謂贊勉。《疏》鄉飲酒云:
【新】1. 刚有的,刚经验到的;初始的,没有用过的,与“旧”、“老”相对:~生。~鲜。~奇。~贵。~绿。~星。~秀。~闻。~陈代谢。 2. 性质改变得更好,与“旧”相对:改过自~。推陈出~。 3. 不久以前,刚才:~近。 4. 表示一种有异于旧质的状态和性质:~时代。~社会。~观念。~思维。 5. 称结婚时的人或物:~娘。~郎。~房。 6.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简称。 7. 姓。 典
【新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息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斯人切《正韻》斯鄰切,音辛。《說文》取木也。又《博雅》初也。《易·大畜》日新其德。《書·胤征》咸與惟新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,農乃登穀,天子嘗新,先薦寢廟。又《唐書·禮樂志》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,制曰履新之慶。又姓。《晉語》新穆子。又複姓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新垣衍。《註》索隱曰:新垣,姓。衍,名也,爲梁將。又州名。漢屬合浦郡,梁立新州。又《詩·小雅》薄言采芑,于彼新田。《朱傳》田一歲曰葘,二歲曰新田。又《韻補》叶蘇前切。《道藏歌》終劫複始劫,愈覺靈顏
【禅】1. 佛教指静思:坐~。参(cān)~。~心。~机(佛教禅宗启发门徒悟道时使用的隐语、比喻以及带有暗示性的动作等)。~宗。~定。 2. 特指佛教的:~师。~杖。~林。~堂。 | 1. 帝王的祭地之礼:封~。 2. 帝王让位给别人:~位。~让。受~。 3. 事物更(gēng )代。 典
【禅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戰切,音繕。封禪。《韻會》築土曰封,除地曰禪。古者天子巡守,至於四岳,則封泰山而祭天,禪小山而祭山川。舜典,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,柴望秩于山川是也。齊桓公欲封泰山,管仲設辭拒之,謂非有符瑞,不可封禪。至秦始皇惑於神仙之說,欲禱祠以求長生,遂以封禪爲異典。項氏曰:除地爲墠,後改曰禪,神之矣。又代也。禪讓,傳與也。《孟子》唐虞禪。 一作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堯嬗以天下。《師古往》嬗,古禪讓字也。又通作擅。《荀子·正論篇》堯舜擅遜。《註》與禪同。又作儃。《揚子·法言》允哲堯儃舜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