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三燭
平仄:平 仄 平
拼音: zhāo|cháo lǐ qū|qǔ
【朝】1. 早晨:~阳。~晖。~暮。~霞。~气。~思暮想。~令夕改。~秦暮楚(喻反复无常)。 2. 日,天:今~。明~。 | 1. 向着,对着:~向。~前。~阳。坐北~南。 2. 封建时代臣见君;亦指宗教徒的参拜:~见。~拜。~圣。~香。~仪。 3. 封建时代帝王接见官吏,发号施令的地方,与“野”相对:~廷。上~。退~。~野。~政。~臣。~议。~房。 4. 称一姓帝王世代相继的统治时代;亦称某一个皇帝统治的时期:~代。唐~。 5. 〔~鲜族〕a.中国少数民族之一,主要分布于吉林、黑龙江和辽宁等省;b.
【朝】〔古文〕晁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陟遙切,音昭。《說文》旦也。从倝舟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朝,早也。《詩·鄘風》崇朝其雨。《傳》崇,終也。從旦至食時爲終朝。又朝鮮,國名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朝氏,蔡大夫朝吳聲子之後。唐日本人朝衡。漢鼂錯,亦作朝。又《廣韻》直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馳遙切,音潮。《爾雅·釋言》陪朝也。《註》臣見君曰朝。《書·舜典》羣后四朝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春見曰朝。《註》朝,猶早也。欲其來之早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當宁而立,諸公東面,諸侯西面,曰朝。《疏》凡天子三朝:其一
【理】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~。肌~。条~。事~。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~由。~性。~智。~论。~喻。~解。~想。道~。~直气壮。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~科,数~化。~疗。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~财。~事。管~。自~。修~。总~。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~睬。答~。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7. 姓。
【理】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又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又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又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
【曲】1. 弯转,与“直”相对:弯~。~折(zhé)。~笔(❶古代史官不按事实、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;❷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)。~肱而枕。~尽其妙。 2. 不公正,不合理:~说。~解(jiě)。委~求全。 3. 弯曲的地方:河~。 4. 偏僻的地方:乡~。 5. 酿酒或制酱时引起发醇的东西:酒~。~霉。 6. 姓。 | 1. 能唱的文词,一种艺术形式:~艺。~话。 2. 歌的乐调:~调(diào)。~谱。异~同工。~高和(hè)寡。
【曲】《廣韻》丘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區玉切,音。《說文》象器受物之形。《易·繫辭》曲成萬物而不遺。《疏》屈曲委細。《書·洪範》木曰曲直。《傳》木可以揉曲直。又《詩·秦風》亂我心曲。《傳》心曲,委曲也。《禮·曲禮·釋文》曲禮,委曲說禮之事。又《禮·中庸》其次致曲。《註》曲,猶小小之事。《朱註》一偏也。又《說文》或說蠶簿。《禮·月令》具曲植籧筐。《註》所以養蠶器也。曲,簿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以織簿曲爲生。《註》葦簿爲曲也。又樂曲。《宋玉·對楚王問》是其曲彌高,其和彌寡。又姓。《史記·蒙恬傳》御史曲宮。又《集韻》顆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