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九魚
平仄:平 平 平
拼音: chú chēn bù|fǒu
【除】1. 去掉:~害。~名。~根。铲~。废~。排~。~暴安良。 2. 改变,变换:岁~(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)。~夕。 3. 不计算在内:~非。~外。 4.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,是“乘”的反运算:~法。 5. 台阶:阶~。庭~。 6. 任命官职:~拜(授官)。~授。~书(授官的诏令)。
【除】《唐韻》直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如切《正韻》長魚切,音儲。《說文》殿陛也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玉除彤庭。又《前漢·蘇武傳》扶輦下除。《註》除謂門屛之閒。又《玉篇》去也。《書·泰誓》除惡務本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蔓草猶不可除。又《昭十七年》振除火災。《周禮·春官》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。又《揚子·方言》病愈者或謂之除。又算法有乗除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法除之。又治也。《易·萃卦》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《註》除者,治也。《禮·曲禮》馳道不除。又《周禮·地官·山虞》若祭山林,則爲主而修除。《註》治道路場壇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令諸
【嗔】1. 怒,生气:~怒。~喝(hè ㄏㄜˋ)。~诟。~斥。~睨。 2. 对人不满,怪罪:~着。~怪。~责。
【嗔】《廣韻》徒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亭年切,音田。《說文》盛氣也。《玉篇》聲也。引《詩》振旅嗔嗔。○按今《詩·小雅》本作闐闐。又《廣韻》昌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稱人切,音。《廣韻》本作瞋,怒也。《集韻》本作謓,亦作。《韻會》嗔本音田,至唐聲尚如此,今俗則以爲瞋嫌字矣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