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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甫愤所切——北征

韵脚:去十二霽

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fèn fǔ chén suǒ 1|4

臣甫愤所切释义

【愤】◎ 因不满而忿怒或怨恨:气~。~悱(郁闷)。~慨。~怒。~然。悲~。激~。~恚。公~。义~填膺。~世嫉俗。

【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房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父吻切,墳上聲。《說文》懣也。从心賁聲。《周語》陽癉憤盈。《註》積也。鬱積而怒滿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。亦作賁。《禮·樂記》廣賁之音作,而民剛毅。《音義》依註讀爲憤,扶粉反。又作馮。《莊子·盜跖篇》侅溺於馮氣,郭象讀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房問切,音與分同。滿也。《論語》不憤不啓。《又》發憤忘食。◎按註上聲,字書有上去二音。又叶符筠切,音焚。《蘇轍·祭范鎭文》力諫不從,遂致爲臣。開門接士,不怨不憤。《說文》憤本字。憤字从芔作。zdic&#

【甫】1. 古代在男子名字下加的美称,后指人的表字(亦作“父”):台~(询问别人名号的礼貌用语)。  2. 刚刚,才:年~弱冠。惊魂~定。  3. 大:“无田~田”(不要去耕大田)。  4. 姓。

【甫】《唐韻》方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父切《正韻》斐古切,音斧。《說文》男子美稱也。《禮·檀弓》臨諸侯畛於鬼神曰:有天王某甫。《疏》某是天子之字,甫是男子美稱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永受保之,曰伯某甫仲叔季,唯其所當。《註》甫是丈夫之美稱。孔子爲尼甫,周大夫有嘉甫,宋大夫有孔甫。《雜記疏》甫,且也。五十以伯仲,是正字。二十之時曰某甫,是且字。言且爲之立字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甫,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倬彼甫田。傳甫田謂天下田。《箋》甫之言丈夫也。明乎彼太古之時,以丈夫稅田也。又《玉篇》始也。又《廣韻》衆也。《博雅》甫甫,

【臣】1. 君主时代的官吏,有时亦包括百姓:~僚。~子。~服。君~。  2. 官吏对君主的自称:“王必无人,~愿奉璧往使。”  3. 古人谦称自己。  4. 古代指男性奴隶:~仆。~虏。

【臣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植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丞眞切,音辰。事人之稱。《說文》臣,牽也,事君也。象屈服之形。《白虎通》臣者,纏也,勵志自堅固也。《廣韻》伏也。仕於公曰臣,任於家曰僕。《易·序卦》有父子,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,然後有上下。《詩·小雅》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。又《前漢·王陵傳》陳平謝曰:主臣。《註》文穎曰:惶恐之辭,猶今言死罪。晉灼曰:主,擊也。臣,服也。言其擊服。惶恐之辭。《通雅》發語敬謝之辭,猶主在上,臣在下,自然敬恐也。又姓。《奇姓通》唐臣悅,著平陳紀。又《韻補》叶音禪。《道藏歌》躋景西那東,肆覲善因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疏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阻切,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

【切】◎ 用刀从上往下用力:~菜。~除。~磋(本义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,引申为在业务、思想各方面互相吸取长处,纠正缺点,如“~~琢磨”)。 | 1. 密合,贴近:~当(dàng )。~肤(切身)。~己。亲~。  2. 紧急:急~。迫~。  3. 实在:~忌。恳~。  4. 旧时汉语标音的一种方法,用两个字,取上一字的声母与下一字的韵母拼成一个音。亦称“反切”。

【切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結切,音竊。《說文》刌也。从刀,七聲。《廣韻》割也,刻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骨謂之切。《註》治骨器。《禮·內則》聶而切之爲膾。又迫也,急也。《禮·禮器疏》祭祀之事,必以積漸敬愼,不敢偪切也。又愨實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明君不惡切愨之言。又《揚雄·長楊賦》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要也。又《史記·扁鵲傳》不待切脈。《註》切,按也。又《韻會》譏切也,剴切也。又《韻會》反切。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,亦作翻,以子呼母,以母呼子也。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。又《前漢·外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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