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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非宓贱邑——题闻琴馆

韵脚:入二十六緝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

拼音: mì|fú 4 2 fēi jiàn

城非宓贱邑释义

【宓】1. 安静。  2. 姓。 | ◎ 古同“伏”,“伏羲”亦作“宓羲”。

【宓】《唐韻》美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覓畢切,音蜜。《說文》安也。《玉篇》止也,靜也,默也。《埤蒼》祕宓也。《顏師古曰》宓汨,去疾也。又人名。《三國志》秦宓。又房六切。《孟康漢書古文註》宓,今伏字。皇甫謐云:伏羲或謂之宓羲。考諸經史緯侯無宓羲之號,必後世傳寫誤以虙爲宓。孔子弟子虙不齊,後人云濟南伏生,卽子賤之後,是知虙與伏古字通用,後誤以爲宓也。又《集韻》宓或作密。

【邑】1. 城市,都城:城~。都~。  2. 旧指县:~人(同乡的人)。~庠(明清时称县学)。~宰。  3. 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:采~。  4. 古同“悒”,愁闷不安。

【邑】《集韻》於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乙及切《正韻》一入切,音浥。《說文》國也。《正韻》都邑也。《釋名》邑,人聚會之稱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一年而所居成聚,二年成邑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四井爲邑,四邑爲丘。又《載師》以公邑之田任甸地,以家邑之田任稍地。《註》公邑,謂六遂之餘地。家邑,謂大夫之采地。又王畿亦稱邑。《書·湯誓》率割夏邑。《詩·商頌》商邑翼翼。又侯國亦稱邑。《書·武成》用附我大邑周。《詩·大雅》作邑于豐。又於邑,氣逆結不下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氣於邑而不可止。《前漢·成帝贊》言之可爲於邑。《註》於邑,短氣

【城】1. 围绕都市的高墙:~墙。~池。~圈。~郭(“城”指内城墙,“郭”指外城墙)。~楼。~堞(城上的矮墙,亦称“女儿墙”)。~垛。  2. 都市:~市。~镇。~府(a.城市及官署;b.喻待人处世的心机,如“胸无~~”)。~邑。~乡。~建。

【城】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成。內曰城,外曰郭。《釋名》城,成也。一成而不可毀也。《古今注》盛也,盛受國都也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夏鯀作三仞之城。一曰黃帝始立城邑以居。《白虎通》天子曰崇城。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帝築萬里長城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帝初築長安城。城南爲南斗形,城北爲北斗形,因名斗城。又諸侯僭侈,建城踰制,謂之產城,若生子長大之義。《司馬法曰》攻城者,攻其所產。又《唐·李肇·國史補》元日冬至,大朝會,百官已集,宰相後至,列燭多至數百炬,謂之火城。《王禹偁·待漏院記》北闕向曙,東方未明
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
【非】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又《玉篇》下也。又《玉篇》隱也。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又《韻會

【贱】1. 价钱低,与“贵”相对:~卖。~价。  2. 旧时指地位卑下:~民。贫~。卑~。微~。  3. 谦辞,旧称与自己有关的:~姓。~躯。~内(妻子)。  4. 骂人的话:~人。  5. 指撒娇或不尊重、不知好歹:这孩子又和妈~。犯~。  6. 轻视:“常人贵远~近,向声背实”。

【贱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才線切《正韻》在線切,音羨。《說文》賈少也。《玉篇》下也,不貴也。《廣韻》輕賤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,大得民也。《書·旅獒》不貴異物,賤用物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糴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北平太守賤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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