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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鸡再鸣残月没——生离别

韵脚:入十一沒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平 仄 平

拼音: chén jī zài míng cán yuè 2|4

晨鸡再鸣残月没释义

【晨鸡】。报晓之雄鸡。三国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十四:“晨鸡鸣高树,命驾起旋归。”金段成己《虞坂晓行》诗:“林外晨鸡第一声,陇头残月伴人行。”明文徵明《辛亥除夕守岁》诗:“香消酒冷人初静,忽报晨鷄第一声。”李广田《银狐集·平地城》:“因为他们夜里起来掌灯作活,把神灵惊动了,等到晨鸡一叫,一切都算完事。”

【再】1. 表示又一次,有时专指第二次,有时又指多次:~次。~衰三竭。  2. 表示重复或继续,多指未然:~说。  3. 表示更,更加:~勇敢一点。  4. 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:想好了~写。

【再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作代切,音載。《說文》一舉而二也。从冓省。《徐曰》一言舉二也。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仍也。《書·禹謨》朕言不再。《禮·儒行》過言不再。《註》知過則改,故不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。又子例切,音祭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法度而心治兮,辟與此其無異。寧溘死而流亡兮,恐禍殃之有再。

【鸣】1. 鸟兽或昆虫叫:~啭。~唱。~叫。~禽。鸟~。  2. 发出声音,使发出声音:~响。~奏。孤掌难~。  3. 声明,发表意见、情感:~谢。~冤。百家争~。  4. 闻名,著称:“以文~江东”。

【鸣】《唐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明。《說文》鳥聲也。《玉篇》聲相命也,嘷也。《詩·大雅》鳳凰鳴矣,于彼高岡。又獸亦曰鳴。《易·說卦傳》其於馬也爲善鳴。又《增韻》凡出聲皆曰鳴。《禮·學記》叩之以小,則小鳴。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子以堅白鳴。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弇州山有五彩之鳥,仰天鳴,名曰鳴鳥。《書·召誥》我則鳴鳥不聞。《音義》馬云:鳴鳥,謂鳳凰也。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音命。鳥相呼也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山雞晨羣,野雉朝雊。求偶鳴子,悲號長嘯。《註》鳴,

【残月】◎残月cányuè[crescent]清晨出现的弯月;残缺不圆的弯月杨柳岸晓风残月。——宋·柳永《雨霖铃》

【残月】谓将落的月亮。唐白居易《客中月》诗:“晓随残月行,夕与新月宿。”宋柳永《雨霖铃》词:“今宵酒醒何处?杨柳岸、晓风残月。”陈毅《过微山湖》诗:“鲁南峰影嵯峨甚,残月扁舟入画图。”

【没】1. 无:~有。~用。~关系。~词儿。~精打采。~心~肺。  2. 不曾,未:~有来过。  3. 不够,不如:汽车~飞机快。 | 1. 隐在水中:沉~。~顶之灾。  2. 隐藏,消失:埋~。~落。  3. 漫过,高过:水~了头顶。淹~。  4.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:~收。抄~。  5. 终,尽:~世。~齿不忘。  6. 同“殁”。 典

【没】〔古文〕歿歾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勃切,音歿。《說文》沈也。又盡也。《詩·小雅》曷其沒矣。《傳》沒,盡也。《疏》言不可盡服也。又過也。《禮·坊記》君子不以美沒禮。《疏》沒,過也。不可以財物豐多,華美其事,沒過於禮。又貪也。《晉語》不沒爲後。又乾沒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張湯始爲小吏乾沒。《註》如淳曰:得利爲乾,失利爲沒。正義曰:乾沒,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。又曰:陽浮慕爲乾,心內不合爲沒。又水名。《山海經》太水東南流,注于沒水。《水經注》作役水。又《孫雞林類事》高麗方言,謂水曰沒,井曰烏沒,熟水曰泥根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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