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去三十七号
平仄:仄 平 平
拼音: 4|2 shí chēng|chèn|chèng
【号】1. 名称:国~。年~。字~。 2. 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:如“李白字太白,~青莲居士”。 3. 记号,标志:信~。暗号。 4.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:编~。~码。 5. 扬言,宣称:~称。项羽兵四十万,~百万。 6. 指某种人员:病~。伤~。 7. 标上记号:~房子。把这件东西~上。 8. 号令,命令:发号施~令。~召。 9. 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:吹~。~兵。 10. 量词,用于人数:昨天去了几十~人。 | 1. 拖长声音大声呼叫:呼~。~叫。 2. 大声哭:哀~。~丧。~啕大哭
【号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號。詳虍部號字註。(號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刀切《集韻》乎刀切,音豪。大呼也。《詩·大雅》式號式呼。《小雅》載號載呶。《傳》號呶,號呼讙呶也。又哭也。《易·同人》先號咷而後笑。《周語》夫婦哀其夜號也。而取之以逃于褒。又雞鳴也。《晉書·律歷志》雞始三號。又《廣韻》胡到切,音号。名號也。《公羊疏》春秋貴賤不嫌同號。《註》通同號稱也。《白虎通》春秋傳曰:王者受命于王,必擇天下之美號,以爲號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掌辨六號。《註》號謂尊其名,更爲美稱。又《夏官·大司馬》家以號名。《
【十】1.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 2. 表示多、久:~室九空。 3. 表示达到顶点:~足。~成。
【十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是執切《集韻》寔入切《正韻》寔執切,音拾。《說文》十,數之具也。一爲東西,丨爲南北,則四方中央具矣。易,數生于一,成于十。《易·繫辭》天九地十。《前漢·韓安國傳》利不十者,不易業。又通作什。《孟子》或相什百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天所不饗,什倍於前。《枚乗傳》此其與秦地相什,而功相百。又《韻會》令官文書借作拾。又《陸游老學菴筆記》轉平聲,可讀爲諶。白樂天詩:綠浪東西南北路,紅欄三百九十橋。宋文安公宮詞:三十六所春宮館,一一香風送管絃。鼂以道詩:煩君一日殷勤意,示我十年感遇詩。
【称】1. 量轻重:~量(liáng )。 2. 叫,叫做:自~。~呼。~帝。~臣。~兄道弟。 3. 名号:名~。简~。~号。~谓。职~。 4. 说:声~。~快。~病。~便。 5. 赞扬:~道。~许。~颂。~赞。 6. 举:~兵。~觞祝寿。 | ◎ 适合:~心。~职。相~。匀~。对~。 | ◎ 同“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