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一先
平仄: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kuáng xián 3 bō xiāng chì lín
【狂】1. 本称狗发疯,后亦指人精神失常:~犬。疯~。癫~。发~。~人。 2. 纵情任性或放荡骄恣的态度:轻~。~妄(极端自高自大)。~吠(狗狂叫,借指疯狂的叫嚣)。~乱。~野。~躁。~恣。~草(草书的一种,风格狂放无羁)。 3. 气势猛烈,超出常度:~风。~飙。~热。力挽~澜。
【狂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巨王切《集韻》渠王切,音軖。《廣韻》病也。心不能審得失之地。則謂之狂。《書·微子》我其發出狂。《疏》狂生於心,而出於外。應璩詩云:積念發狂癡,此其事也。又《書·洪範》曰狂恆風若。《疏》鄭康成以狂爲倨慢,以對不敬,故爲慢也。又《集韻》一曰躁也。《詩·鄘風》衆穉且狂。《傳》是乃衆幼穉且狂,進取一槩之義。《疏》論語云:狂者進取,仰法古例,不顧時俗,是進取一槩之義。《論語》古之狂也肆,今之狂也蕩。又《詩·鄭風》不見子都,乃見狂且。《傳》狂,狂人也。《疏》都是美好,狂是醜惡。又鳥名。《爾雅·釋鳥》狂
【弦】1. 系在弓背两端的、能发箭的绳状物:弓~。~韦(“弦”指弓弦,“韦”是兽皮,弦紧皮软,喻性子急缓不同。古人佩弦来警戒自己的性缓,佩韦以警戒自己的性急;后遂用“弦韦”喻朋友的规劝)。~月(农历每月初七、八或二十二、三,月亮半圆,形似弓弦,故名)。上~(农历每月初七或初八的月相)。下~(农历每月二十二或二十三的月相)。应~而倒。 2. 乐器上发声的线:琴~。~子(a.指琴弦;b.乐器“三弦”的通称)。~歌。管~。续~(古人以琴瑟喻夫妻,故又以“断弦”喻丧妻,以“续弦”喻再娶)。~外之音。 3. 中国古代
【弦】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賢。《說文》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又半月曰弦。《釋名》弦,半月之名也。其形一旁曲,一旁直,若張弓施弦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,晦朔弦望皆最密。又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《註》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。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弦子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鄭商人弦高。《哀四年》齊乞弦施救范氏。《哀十一年》使問弦多以琴。又脈數曰弦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脈長而弦。又弦蒲,弦中,皆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
【舞】1. 按一定的节奏转动身体表演各种姿势:~蹈。~技。~姿。~会。~剑。~女。~曲。~台。 2. 耍弄:~弊。~文弄墨。
【舞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文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罔甫切《正韻》罔古切,音武。《說文》舞樂也。《玉篇》足相背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樂師》凡舞,有帗舞,有羽舞,有皇舞,有旄舞,有干舞,有人舞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夫舞,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軍中無以爲樂,請以劒舞。又鍾體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鳧氏》銑閒謂之于,于上謂之鼓,鼓上謂之鉦,鉦上謂之舞。《註》此四名者,鍾體也。又變弄也。《前漢·張湯傳》舞文巧詆。《又》舞知以御人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有舞師。又地名。《戰國策》秦繞舞陽之北,以東臨許,則南國必危矣。《前漢
【拨】1. 用手指或棍棒等推动或挑动:~动。把钟~准了。~冗(推开繁忙的事物,抽出时间)。~云见日。 2. 分给:~发。~款。~付。 3. 治理:~乱反正。 4. 掉转:~转马头。 5. 量词,用于成批的,分组的:分成两~儿。
【拨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北末切,音鉢。《說文》治也。《詩·商頌》王桓撥。《公羊傳·哀十四年》撥亂世,反諸正,莫近於春秋。又除也。《前漢·司馬遷傳》秦撥去古文,焚滅詩書。又發揚貌。《禮·曲禮》衣毋撥。又《增韻》捩開也。又轉之也。《戰國策》弓撥矢鉤。《註》撥,弓反也。又葬具。《禮·檀弓》廢輴而設撥,竊禮之不中者也。《註》撥可撥引輴車,所謂紼也。又鼓弦之物。《唐書·蘇頲傳》皇甫恂使蜀,檄取庫錢,市琵琶捍撥玲瓏鞭,頲不肯予。又叱撥,良馬名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蒲襏切,音跋。絕也。《詩·大雅》枝葉未有
【湘】1. 〔~江〕水名,源出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,经过湖南省,注入洞庭湖。 2. 湖南省的别称:~绣。~剧。~菜。~语。
【湘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零陵陽海山,北入江。又山名。《史記·黃帝本紀》黃帝南至于江,登熊湘。又地名。《廣輿記》長沙府吳晉曰湘州。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紹興府蕭山縣。又烹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湘之,維錡及釜。又《集韻》思莊切,音霜。義同。
【赤鳞】鱼的赤色鳞片。亦指鳞片赤色的鱼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规箴》:“东望香鑪峯,北眺九江,传闻有石井方湖,中有赤鳞踊出,野人不能叙,直嘆其奇而已矣。”唐杜牧《偶题》诗之一:“明月轻橈去,唯应钓赤鳞。”谢觉哉《海南之行·椰庄留别》诗:“採来野草含红豆,网得奇鱼耀赤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