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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玩已可悦——郊陶潜体诗十六首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仄

拼音: yǐ yuè kě|kè chí wán

持玩已可悦释义

【已】1. 止,罢了:学不可以~。死而后~。  2. 表示过去:~经。事~至此。~往。业~。  3. 后来,过了一些时间,不多时:~忽不见。  4. 太,过:不为~甚。  5. 古同“以”。

【已】《廣韻》羊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音以。《玉篇》止也,畢也,訖也。《廣韻》成也。《集韻》卒事之辭。《易·損卦》已事遄往。又《玉篇》退也。《廣韻》去也,棄也。《書·堯典》試可乃已。《論語》三已之。又太也。《廣韻》已,甚也。《孟子》仲尼不爲已甚者。《註》不欲爲已甚,太過也。又《廣韻》過事語辭。《史記·灌夫傳》已然諾。《註》索隱曰:謂已許諾,必使副其前言也。又《類篇》語已也。《增韻》語終辭。《前漢·梅福傳》亦無及已。又踰時曰已而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已而有娠。又與以通。《荀子·非相篇》人之所以爲人者,何

【悦】1. 高兴,愉快:喜~。愉~。和颜~色。心~诚服。取~于人。  2. 使愉快:~耳。赏心~目。  3. 姓。 典

【悦】《廣韻》弋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欲雪切,音閱。《爾雅·釋詁》樂也。又服也。《韻會》喜也。又姓。《後燕錄》有悅綰。又或作說。《易·益卦》民說無疆。《兌卦》說以先民。《論語》不亦說乎。《毛氏曰》古與論說字通用。後人作悅字。以別之。 亦作兌。《禮·學記》兌命曰:念終始典于學。

【可】1. 允许:许~。认~。宁~。  2. 能够:~见。~能。~以。不~思议。  3. 值得,认为:~怜。~悲。~亲。~观。~贵。~歌~泣。  4. 适合:~身。~口。~体。  5. 尽,满:~劲儿干。  6. 大约:年~二十。“潭中鱼~百许头”。  7. 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  8. 表示强调:他~好了。  9.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~谁见过呢?  10.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~同意?  11. 姓。 | ◎ 〔~汗(hán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

【可】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又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又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

【持】1. 拿着,握住:~笔。~枪。~牢(把稳)。  2. 遵守不变:坚~。~久。~操(保持节操)。~之以恒。  3. 主张,掌管:主~。~平。~国。~重。~之有故(立论有根据)。  4. 对待,处理:~身(对待自己)。~盈。~胜。  5. 扶助:支~。撑~。

【持】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又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又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又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又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

【玩】1. 游戏:~耍。~笑。~兴(xìng )。~具。~偶。  2. 戏弄,搬弄:~弄。~狎。~花招儿。  3. 观赏:~赏。~味。瞻~。~物丧志。  4. 可供观赏的东西:古~。  5. 轻视,忽视:~忽职守。~世不恭。

【玩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五換切,音翫。《說文》弄也。《玉篇》戲也。《書·旅獒》玩人喪德,玩物喪志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海上人有好漚鳥者,每旦從漚鳥遊,漚至者百數。其父曰:取來吾玩之。明日,漚鳥舞而不下也。又習也。《易·繫辭》所樂而玩者,爻之辭也。《疏》言君子愛樂而習玩者,是六爻之辭也。《陸機·豪士賦序》心玩居常之安,耳飽從諛之說。又珍也。《陸機·辨亡論》奇玩應響而赴。《韻府》手不持珠玉之玩。又《韻補》叶音彥。《庾敳·意賦》物咸定於無初兮,時至而後驗。飄颻曠之域兮,深漠暢而靡玩。又叶音院。《阮瑀·琴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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