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chí yǐ yì hóu liáng
【持】1. 拿着,握住:~笔。~枪。~牢(把稳)。 2. 遵守不变:坚~。~久。~操(保持节操)。~之以恒。 3. 主张,掌管:主~。~平。~国。~重。~之有故(立论有根据)。 4. 对待,处理:~身(对待自己)。~盈。~胜。 5. 扶助:支~。撑~。
【持】《唐韻》直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澄之切,音治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廣韻》執也。《詩·大雅·鳧鷖序》持盈守成。《疏》執而不釋謂之持,是手執之也。《禮·射義》持弓矢審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大吏持祿取容。又把持也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寧成爲任俠,持吏長短。又軍持,汲水具,梵語也,猶華言缾。《陸游詩》遊山雙不借,取水一軍持。《註》不借,草履名。又《正韻》知切,音馳。義同。又叶如切,音除。《古隴西行》淸白各異尊,酒上玉華疏。酌酒持與客,客言主人持。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10. 太
【以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
【易】1. 不费力,与“难”相对:容~。~与(容易对付)。~于。 2. 和悦:平~(a.态度谦逊和蔼;b.指语言文字浅显)。 3. 改变:~手。~地。变~。 4. 交换:交~。贸~。 5. 轻慢:贵货~土。 6. 芟治草木:~墓(除治墓地的草木)。~其田畴。 7. 古书名,《易》即《易经》,也称《周易》。 8. 姓。
【易】《唐韻》羊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夷益切,音亦。《說文》蜥易,蝘蜓,守宮也。象形。祕書說:日月爲易,象隂陽也。《易·繫辭》《易》者,象也。《疏》《易》卦者,爲萬物之形象。《又》生生之謂易。《註》隂陽轉易,以成化生。《疏》隂陽變轉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掌三《易》之灋:一曰《連山》,二曰《歸藏》,三曰《周易》。《註》易者,揲蓍變易之數,可占者也。《孔穎達·周易正義》夫易者,變化之總名,改換之殊稱。《朱子·周易本義》《易》,書名也。其卦本伏羲所畫,有交易、變易之義,故謂之《易》。又《易·乾卦》不易乎世。《註
【糇粮】干粮;食粮。《尸子》卷下:“乃遣使巡国中,求百姓宾客之无居宿、絶糇粮者賑之。”《晋书·李寿载记》:“寿大悦,乃大修船舰,严兵缮甲,吏卒皆备糇粮。”《新唐书·循吏传·陈君宾》:“去年关内六州穀不登,糇粮少,令析民房逐食。”餱糧:食粮;干粮。《诗·大雅·公刘》:“迺积迺仓,迺裹餱粮。”三国魏曹植《应诏》诗:“虽有餱粮,饥不遑食。”明许自昌《水浒记·慕义》:“宛子城中,富积餱粮万万。”章炳麟《东夷》诗之一:“陇首餘餱粮,道路无拾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