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chì yù dào jīng zhōu
【叱】◎ 大声呵斥:怒~。~问。~骂。~责。~咤(发怒的声音)。~咤风云(形容声势威力很大)。
【叱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尺栗切,音。《說文》訶也。《倉頡篇》大訶爲叱。《禮·曲禮》尊客之前不叱狗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子囊帶從野洩,叱之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一年》手劒而叱之。《史記·淮隂侯傳》喑噁叱咤,千人皆廢。又《集韻》亦作嘯。《禮·內則》不嘯不指。《註》嘯讀爲叱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戚悉切,音七。《集韻》聲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叱者吸者。《註》若叱咄聲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,昌實反,徐邈音七。 《毛晃曰》从口从七。或从匕,誤。
【驭】1. 驾驶马车:驾~。~手。 2. 统率,控制:“以八柄诏王~群臣”。
【驭】《廣韻》牛倨切《集韻》牛據切《正韻》魚據切,語去聲。《玉篇》與御同。使馬也。《說文》卸,解車馬也。或彳或卸,皆御者之職。古作馭、、御。御一曰侍也,進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馭夫》掌馭貳車從車使車,分公馬而駕治之。又《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詔王馭羣臣,以八統詔王馭萬民。又《夏官·大馭》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。《註》大馭,馭之最尊者。軷,祭行道之神也。通作御。又《地官·保氏》五馭。《註》一鳴和鸞,二逐水曲,三過君表,四舞交衢,五逐禽左。《正韻》詩書皆作御。御與馭,義同者不得重押,義異者非。
【到】1. 从别处来:~达。~站。~来。~场。~任。~职。~案。签~。恰~好处。 2. 往:~群众中去。 3. 周全,全顾得着:周~。面面俱~。 4. 成功:得~。办~。 5. 姓。
【到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,音倒。《爾雅·釋詁》到,至也。《疏》到者,自遠而至也。《詩·大雅》靡國不到。又姓。《韻會》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。
【荆州】1.古“九州”之一。在荆山、衡山之间。汉为十三刺史部之一。辖境约相当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粤的一部分;汉末以后辖境渐小。东晋定治江陵(现属湖北),为当时及南朝长江中游重镇。明清置府,后废。《书·禹贡》:“荆及衡阳惟荆州。”参阅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七八、《嘉庆一统志》卷三四四。2.唐韩朝宗曾任荆州长史,为时人所推重,称韩荆州。见唐李白《与韩荆州书》。后因以“荆州”称己所推重之士。明章懋《与张都运吉》书:“愿识荆州,为日久矣!”参见“识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