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二十三魂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
拼音: hún wú yí 3 chǒu
【魂】1. 迷信的人指附在人体上主宰人,又可离开肉体而独立存在的实体:~灵。鬼~。~不附体。 2. 指精神或情绪:~飞魄散(形容极度惊恐)。~不守舍。
【魂】《唐韻》戸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昆切,音渾。《說文》陽氣也。《易·繫辭》遊魂爲變。《禮·檀弓》魂氣則無不之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人生始化爲魄。旣生魄,陽曰魂。《疏》魂魄,神靈之名。附形之靈爲魄。附氣之神爲魂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魄問於魂。《註》魄,人隂神。魂,人陽神。《白虎通》魂,猶伝伝也,行不休於外也,主於情。《又》魂者,芸也,情以除穢。又《揚子·太經》魂魂萬物。《註》魂魂,多貌。又《韻補》叶胡勻切,音芸。《曹大家·東征賦》乃遂往而徂逝兮,聊遊目而遨魂。歷七邑而觀覽兮,遭鞏縣之多艱。艱,音勤。又叶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无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,亡也。奇字,无通。王育說,天屈西北爲无。《易·乾卦》无咎。《釋文》无音無。易內皆作此字。《藝苑雄黃》无亦作亡。古皆用亡无,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。詩、書、春秋、禮記、論語本用无字,變篆者變爲無,惟易、周禮盡用无。然論語亡而爲有,我獨亡,諸無字,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,故不改也。又《廣韻》莫胡切,音模。南无,出《釋典》。(無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武扶切《廣韻》武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微夫切,音巫。《說文》亡也。《玉篇》不有也。《書·舜典》剛而無虐,而無傲。又《益
【遗】1. 丢失:~失。~落。 2. 漏掉:~忘。~漏。 3.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~。路不拾~。 4. 余,留:~留。~俗。~闻。~址。~风。~憾。~老(a.经历世变的老人;b.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 5. 死人留下的:~骨。~言。~嘱。 6. 不自觉地排泄:~尿。~精。 7.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~传。 8. 抛弃:~弃。
【虏】1. 俘获:~获。俘~。(a.打仗时捉住敌人;b.打仗时捉住的敌人)。 2. 俘获的人。 3. 中国古代对北方外族的贬称。 汉
【虏】《唐韻》郞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籠五切,音魯。虜掠也。《漢書·晉灼註》生得曰虜,斬首曰獲。又地名。《水經注》淄水又東逕臨淄縣故城,其外郭卽晉獻公所徙臨淄城也,世謂之虜城。 《六書正譌》生得者,則以索貫而拘之,故字从毌从力。俗从男,非。
【丑】1. 地支的第二位,属牛。 2. 用于计时:~时(凌晨一点至三点)。 3. 传统戏剧角色名:~角。~旦。 4. 相貌难看:~陋。 5. 可厌恶的,可耻的,不光荣的:~化。~恶。~闻。~态百出。跳梁小~。
【丑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敕久切《正韻》齒九切,音醜。十二月辰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太歲在丑曰赤奮若。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招搖指丑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孳萌於子,紐牙於丑。又神名。《山海經》女丑之尸。 《六書正譌》手械也。从又,手也,有物以縶之。象形。因聲借爲子丑字,十二月之象也。又丑象子初生舉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