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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予向祖州——送沙弥大智游五台

韵脚:下平十八尤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chuán|zhuàn yú|yǔ 4 zǔ zhōu

传予向祖州释义

【传】1. 转(zhuǎn )授,递:~递。~输。~戒。~统。言~身教。  2. 推广,散布:宣~。流~。~名。~奇(a.中国唐代兴起的短篇小说;b.中国明、清两代盛行的长篇戏曲;c.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乎寻常的故事)。 | 1. 解说经义的文字:经~。《左~》。  2. 记载某人一生事迹的文字:小~。自~。纪~。~记。~略。树碑立~。  3. 以演述历史和人物故事为中心的文学作品:《水浒~》。  4. 古代设于驿站的房舍,亦指驿站上所备的马车:~舍(供来往行人居住的旅舍)。

【传】《廣韻》直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重緣切,音椽。轉也。《左傳·莊九年》公喪戎路,傳乗而歸。《註》戎路,兵車。傳乗,乗他車。《釋文》傳,直專反。又丁戀反。又《正韻》授也,續也,布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訓方氏》誦四方之傳道。《註》傳說往古之事也。讀平聲。又《禮·曲禮》七十曰老而傳。《註》倦勤,傳家事于子也。又《禮·內則》父母,舅姑之衣衾,簟席枕几不傳。《註》移也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株戀切,專去聲。傳舍。《釋名》傳,轉也。人所止息,去者復來。轉,相傳無常主也。《史記·酈食其傳註》高陽傳舍。又《說文》遽也

【予】◎ 同“余”,我:~智自雄(自夸聪明,妄自夸大)。~取~求(原指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;后指任意索取)。 | ◎ 给与:~以。赐~。赋~。给~。生杀~夺(亦作“生杀与夺”)。

【予】《唐韻》余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《正韻》弋渚切,音與。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來朝,何錫予之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內史掌王八枋之灋,七曰予,八曰奪。通作與。又《博雅》大予,樂名。《註》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,改大樂爲大予樂。又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羊諸切。與余同。我也。《郭忠恕·佩觿集》予讀若余。本無余音,後人讀之也。《顏師古·刊謬正俗》曲禮,予一人。鄭康成註:余予古今字。因鄭此說,學者遂皆讀予爲余。爾雅:卬,吾,台,予,朕,身,甫,余,言,我也。此則予之與余,但義訓我,非同字也。《說文》:予,相推予也。余

【向】1. 对着,朝着,与“背”相对:~背(bèi )。~北。  2. 目标,意志所趋:志~。方~。  3. 偏袒,袒护:偏~。  4. 近,临:~晚。秋天漠漠~昏黑。  5. 从前:~日。~者。  6. 从开始到现在:~例。一~。  7. 姓。

【祖】1. 父亲的上一辈:~父。~考。~母。~妣。  2. 称与祖父同辈的人:外~父。外~母。  3. 先代:~宗。~业。~制。~祭。~国。  4. 初,开始:鼻~。  5. 某种事业或派别的创始人:~师。  6. 出行时祭路神,引申为送行:“五月金陵西,~余白下亭”。~饯。  7. 姓。

【祖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則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總古切《正韻》總五切,音組。《玉篇》父之父也。又先祖,始祖,通謂之祖。《詩·小雅》似續妣祖。《禮·喪服小記》別子爲祖。又《說文》始廟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左祖右社。又《廣韻》始也,上也,本也。《禮·中庸》祖述堯舜。《仲尼燕居》如此則無以祖洽於衆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舜命后稷,以黎民祖饑。《孟康註》謂黎民始饑也。又法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亨狗於東方,祖陽氣之發於東方也。又習也。《魯語》祖識地德。又祭道神曰祖。共工之子曰修,好遠遊,舟車所至,靡不窮覽,故祀以爲祖神。祖者

【州】1. 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,所辖地区的大小历代不同(后多用于地名):~县。杭~。  2. 中国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: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~。

【州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職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由切,音周。《說文》水中可居曰州。周繞其旁,从重川。昔堯遭洪水,民居水中高土,故曰九州。一曰州,疇也,各疇其土而主之。《廣雅》州,殊也,浮也。《春秋·題辭》州之爲言殊也。《釋名》州,注也。郡國所注仰也。《玉篇》九州也,時也,宮也,居也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分靑州爲營州。《疏》禹貢治水之時猶爲九州,今始爲十二州。左傳云:昔夏之方有德也,貢金九牧,則禹登王佐,還置九州,其名蓋如禹貢。《禹貢》冀、兗、靑、徐、荆、揚、豫、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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