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一模
平仄:仄 平 平 平
拼音: jí qí|jī tú cì
【及】1. 从后头跟上:来得~。赶不~。 2. 达到:~格。~第(古代科举考试中选,特指考取进士)。普~。过犹不~。 3. 趁着,乘:~时。~早。~锋而试。 4. 连词,和,跟:阳光、空气~水是生物生存的基本条件。以~。
【其】1. 第三人物代词,相当于“他(她)”、“他们(她们)”、“它(它们)”;“他(她)的”、“他们(她们)的”、“它(们)的”:各得~所。莫名~妙。三缄~口。独行~是。自食~果。 2. 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那”、“那个”、“那些”:~他。~余。~次。文如~人。名副~实。言过~实。 3. 那里面的:~中。只知~一,不知~二。 4. 连词,相当于“如果”、“假使”:“~如是,熟能御之?” 5. 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:“~如土石何?” 6. 词尾,在副词后:极~快乐。大概~。 | ◎ 〔郦食(
【其】〔古文〕丌亓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之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碁。《韻會》指物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其旨遠,其辭文。《詩·大雅》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《書·西伯戡黎》今王其如台。《詩·周南》灼灼其華。《玉篇》辭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姬。《韻會》語辭。《書·微子》若之何其。《詩·小雅》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《史記·酈生傳》酈生食其者,留高陽人也。《註》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《前漢·楚元王傳》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《註》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《前漢·
【徒】1. 步行:~步。~涉。 2. 空:~手。 3. 白白地:~然。~劳无益。 4. 只;仅仅:家~四壁。 5. 从事学习的人:~弟。~工。学~。师~。 6.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:信~。教~。党~。 7. 人(多指坏人):匪~。暴~。赌~。叛~。 8. 剥夺犯人自由的刑法:~刑。
【徒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都切,音塗。《說文》本作。步行也。《易·賁卦》舍車而徒。又步卒也。《詩·魯頌》公徒三萬。又《爾雅·釋訓》徒輦者也。《疏》會同田獵,人挽輦以徒行也。《詩·小雅》徒御不驚。又《玉篇》衆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實繁有徒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人至察,則無徒。又《廣韻》空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暴虎,徒搏也。《註》空手執也。又《廣雅》徒,袒也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秦人捐甲,徒裼以趨敵。又《正韻》但也。《孟子》徒善不足以爲政。又《廣韻》黨也。《張衡·思賦》朋精粹而爲徒。又弟子曰徒。《論語》非
【次】1. 第二:~日。~子。~等。~要。 2. 质量、品质较差的:~品。~货。 3. 等第,顺序:~第。~序。名~。 4. 化学上指酸根或化合物中少含两个氧原子的:~氯酸。 5. 中间:胸~。 6. 量词,回:~数(shù)。初~。三番五~。 7. 旅行所居止之处所:旅~。舟~。~所。 8. 姓。 典
【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四切,音佽。《說文》不前不精也。《徐曰》不前是次於上也,不精是其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白相次也,赤與黑相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又師止曰次。《左傳·莊三年》凡師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《書·泰誓》戊午,王次于河朔。又位次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史祭之日,執書以次位常。《疏》謂執行祭祀之書,各居所掌位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又次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,以時比宮中之官府、次舍之衆寡。《鄭註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