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七之
平仄:仄 仄 平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cǐ shì bù|fǒu xì|jì yú zhí sī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事】1.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 2. 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 3. 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 4. 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 5. 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 6. 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 7. 服侍:~父母。
【事】〔古文〕叓《唐韻》鉏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仕吏切,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系】1. 有联属关系的:~统。~列。~数。水~。世~。 2. 高等学校中按学科分的教学单位:中文~。化学~。 3. 关联:干~。关~。 4. 联结,栓:~缚。~绊。~马。维~。名誉所~。 5. 牵挂:~恋。~念。 6. 是:确~实情。 7. 把人或东西捆住上提或向下送:从井下把土~上来。 8. 某些学科中分类的名称:汉藏(zàng )语~。寒武~(地质学名词)。 | ◎ 结,扣:把鞋带~上。
【系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計切,音繫。《說文》繫也。《博雅》相連繫也。《前漢·敘傳》系高頊之胄兮。《註》應劭曰:連也。《後漢·張衡傳》系曰。《註》系,繫也。《文選註》言繫賦之前意也。又《張衡·東京賦》雖系以隤牆塡塹。《註》系,繼也。又《左思·魏都賦》本前修以作系。《註》系者,胤也。又《廣韻》緒也。《增韻》聯屬也。又姓。《廣韻》楚有系益。○按《說文》系自爲部,今倂入。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3. 姓。
【于】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
【职】1. 职务,分(fèn )内应做的事:~业。~务。~守。~权。天~。尽~。 2. 职位,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:~工。~位。~员。~称。以身殉~。 3. 旧时公文用语,下属对上司的自称:卑~。~当奉命。 4. 掌管:~掌。 5. 由于:~此而已。
【职】《廣韻》之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質力切,音織。《說文》記微也。《徐曰》國有六職,皆主記事之微也。《增韻》執掌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職,主也。《博雅》職,事也。《書·周官》六卿分職,各率其屬,以倡九牧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九曰閒民,無常職。《註》謂無事業者。《史記·張丞相傳》沛公以周昌爲職志。《註》職,主也。志,旗幟也。謂掌旗幟之官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職,常也。又貢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八年》共其職貢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海外賓伏,四夷納職。《註》職,貢也。又專也。《詩·大雅》民之罔極,職涼善背。《註》專由小人,名爲直
【司】1. 主管,操作:~法。~机。~令。~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~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~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~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~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 2. 官署名称:人事~。 3. 视察:~日月之长短。 4. 姓。
【司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息兹切《韻會》新兹切《正韻》相咨切,音思。《說文》臣司事於外者。《玉篇》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兹用不犯于有司。又《高宗肜日》王司敬民。又《周官》欽乃攸司。《禮·曲禮》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,典司五衆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貨,典司六職。又州名。《晉書·地理志》司州,漢司隸校尉所部。魏氏置司州。又《廣韻》姓也。《左傳》鄭有司臣。又《正字通》司徒,司馬,司空,皆複姓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相吏切,音笥。義同。《前漢·敘傳》民具爾瞻,困于二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