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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史敕左右兼小家奴——观放鱼歌

韵脚:上平十一模

平仄:平 仄 仄 仄 仄 平 仄 平 平

拼音: zuǒ 1|0|0 yòu shǐ jiān chì xiǎo nú cì|cī

刺史敕左右兼小家奴释义

【左】1. 面向南时,东的一边,与“右”相对:~手。~方。~右。~膀右臂。  2. 地理上指东方:山~。江~。  3. 指政治思想上进步或超过现实条件许可的过头思想和行动:~派。~翼。~倾。  4. 斜,偏,差错:~脾气。~嗓子。  5. 降低官职:~迁。  6. 古同“佐”,佐证。  7. 姓。

【左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臧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我切,音。《增韻》左右定位。左,右之對,人道尚右,以右爲尊。《禮·王制》男子由右,婦人由左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左賢右戚。《註》韋昭曰:左猶高,右猶下也。又《增韻》手足便右,以左爲僻,故凡幽猥,皆曰僻左。《前漢·諸侯王表》作左官之律。《註》師古曰:左官猶言左道。僻左,不正也。漢時依古法,朝廷之列以右爲尊,故謂降秩爲左遷。佐諸侯爲左官也。《韻會》策畫不適事宜曰左計。又《正韻》左,戾也。又乗車尚左。《禮·曲禮》祥車曠左。《疏》曠,空也。車上貴左,僕在右,空左以擬神也。又吉尚
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
【家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牙切,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

【右】1. 面向南时,西的一边,与“左”相对:~手。~边。  2. 地理上指西方:山~。江~。  3. 指政治思想上保守或反动的:~倾。~派。~翼。  4. 古代称等级高的:~族。~职。无出其~(没有高过它的)。  5. 崇尚,重视:“窃以~文兴化,乃致治之所先”。  6. 古同“侑”,劝酒,劝食。  7. 古同“佑”,帮助,偏袒。

【右】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峟。與祐佑通。《說文》助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右,導也,勴也,亮也。《書·益稷》予欲左右有民。《註》左音佐。《太甲》惟尹躬,克左右,厥辟宅師。《詩·大雅》保右命爾,燮伐大商。又左之對也。《書·禹貢》夾右碣石入于河。《禮·少儀》贊幣自左,詔辭自右。《註》立者尊右。又上也。《前漢·公孫弘傳》守成上文,遭遇右武。《註》師古曰:右亦上也。又《循吏傳》文翁以爲右職。《註》師古曰:右職,縣中高職也。又强也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無令豪右,得固其利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司右

【史】1.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~。通~。断代~。近代~。世界~。文学~。~诗。~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~坛。~评。~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~不绝书。  2. 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~。内~。  3. 古代官职:刺~。御~。  4. 姓。 典

【史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疎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士切《正韻》師止切,音使。《說文》記事者也。《玉篇》掌書之官也。《世本》黃帝始立史官,倉頡沮誦居其職。《書·立政》周公若曰:太史司蘇公,式敬爾繇獄,以長我王國。《詩·小雅》旣立之監,或佐之史。《禮·曲禮》史載筆,士載言。又《玉藻》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宰夫》八職,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,六曰史,掌官書以贊治。○按《周禮》凡官屬皆有府史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女史掌王后之禮職。《春官》大史掌建邦之六典,小史掌邦國之志,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,外史掌書外令。又

【兼】1. 加倍,把两份并在一起:~旬(两个十天)。~程。~并。  2.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:~而有之。~收并蓄。~顾。~职。~任。~课。

【兼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嫌切《正韻》古嫌切,音縑。《說文》幷也。从手禾。兼持二禾也。《徐曰》會意。秉持一禾,兼持二禾。可兼持者,莫若禾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縣宰缺者,數年守兼。《註》師古曰:不拜正官,令人守兼也。又姓。《韻會》衞公子兼之後。

【敕】1. 帝王的诏书、命令:~命。~书。~封。奉~。宣~。  2. 告诫:申~。戒~。  3. 古同“饬”,整顿。

【敕】《廣韻》恥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蓄力切,音勅。《說文》試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敕勞。《註》敕者,相約敕也。亦爲勞苦。《釋名》敕,飭也,使自警飭,不敢廢慢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余每讀虞書,至於君臣相敕。《後漢·安帝紀》能敕身率下。《韓非子·主道篇》賢者敕其才,君因而任之。又《後漢·光武紀註》漢制度曰:帝之下書有四。一曰策書,二曰制書,三曰詔書,四曰誡敕。誡敕者,謂敕刺史太守。《正字通》宋敕或用之於獎諭,非敕初意。明制,差遣諸臣,予敕行事,備載職守,申以勉詞。凡褒嘉責讓,用敕,詞皆散文。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,始用四六。

【小】1. 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大”相对:~雨。矮~。短~精悍。  2. 范围窄,程度浅,性质不重要:~事。~节。~题大作。~打~闹。  3. 时间短:~坐。~住。  4. 年幼小,排行最末:~孩。  5. 谦辞:~弟。~可。~人(a.谦称自己,指地位低;b.指人格卑鄙的人;c.指子女;d.小孩儿)。  6. 妾:~房。 典

【奴】1. 阶级社会中受压迫、剥削、役使的没有人身自由的人:农~。~隶。~婢(男女奴仆)。~颜婢膝。~性。  2. 像对待奴隶那样地:~役。~使。  3. 使人甘受奴役地:~化。 典

【奴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乃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農都切,音孥。《說文》奴婢,古之罪人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厲》男子入于罪隸,女子入于舂藳。凡有爵者,與七十者,未齔者,皆不爲奴。《前漢·衞靑傳》人奴之生,得無笞罵足矣,安望封侯乎。又地名。雍奴,漢縣,屬漁陽郡。建武二年,封恂爲雍奴侯。見《後漢書》。又澤名。四面有水曰雍,不流曰奴。見《水經注》。又姓。廬奴之後。見《統譜》。又念奴,官妓名。《元稹·連昌宮詞》力士傳呼覓念奴。又梵言索迦,華言奴。又飛奴,鴿也。張九齡家養羣鴿,每與親知書信,繫鴿尾上,依所敎投之。又燭奴,燭

【刺】1. 用有尖的东西插入:~绣。~伤。~杀。  2. 暗杀:~客。被~。行~。  3. 侦探,打听:~探。  4. 用尖锐的话指出别人的坏处:讽~。讥~。  5. 尖锐像针的东西:芒~。鱼~。~丛。 | ◎ 象声词:~地滑了一跤。

【刺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七賜切《正韻》七四切,此去聲。《說文》刺,直傷也。从刀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刺,殺也。《春秋·僖二十八年》公子買戍衞,不卒戍刺之。《公羊傳》刺之者何,殺之也。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庶人則曰刺草之臣。《註》刺猶剗除之也。又《前漢·郊祀志》刺六經中作王制。《註》刺,采取之也。又《廣韻》針刺也。以針黹物曰刺。又《韻會》棘芒也。又《釋名》書姓名於奏白曰刺。《後漢·禰衡傳》建安初游洛下,始達穎川,隂懷一刺,旣而無所之,至刺字漫滅。又《詩·大雅》天何以刺。《毛傳》刺,責之。又《周禮·秋官》司刺掌三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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