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三十二晧
平仄: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yán cì dào yáng gōng
【言】1. 讲,说:~说。~喻。~道。~欢。~情。~必有中(zhòng )(一说就说到点子上)。 2. 说的话:~论。~辞(亦作“言词”)。语~。~语。~简意赅。 3. 汉语的字:五~诗。七~绝句。洋洋万~。 4. 语助词,无义:~归于好。“~告师氏,~告~归”。 5. 姓。
【言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語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魚軒切,平聲。《說文》直言曰言,論難曰語。《周禮·大司樂註》發端曰言,答述曰語。《釋名》言,宣也。宣彼此之意也。《易·乾卦》庸言之信。《書·湯誓》朕不食言。《傳》言已出而反吞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鄕八糾萬民,七曰造言之。《註》譌言惑衆也。《論語》寢不言。《註》自言曰言。《史記·商君傳》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,苦言藥也,甘言疾也。《唐書·徐伯彥傳》言者,德之柄也,行之主也,身之文也。又辭章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事,一曰貌,二曰言。《疏》言者,道其語有辭章也。《禮·曲禮》
【次】1. 第二:~日。~子。~等。~要。 2. 质量、品质较差的:~品。~货。 3. 等第,顺序:~第。~序。名~。 4. 化学上指酸根或化合物中少含两个氧原子的:~氯酸。 5. 中间:胸~。 6. 量词,回:~数(shù)。初~。三番五~。 7. 旅行所居止之处所:旅~。舟~。~所。 8. 姓。 典
【次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四切,音佽。《說文》不前不精也。《徐曰》不前是次於上也,不精是其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白相次也,赤與黑相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又師止曰次。《左傳·莊三年》凡師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《書·泰誓》戊午,王次于河朔。又位次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史祭之日,執書以次位常。《疏》謂執行祭祀之書,各居所掌位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又次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,以時比宮中之官府、次舍之衆寡。《鄭註》
【道】1. 路,方向,途径:~路。铁~。志同~合。 2. 指法则、规律:~理。~德。~义。得~多助,失~寡助。 3.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:~学。传~。修~。 4. 方法,办法,技术:门~。医~。 5. 指“道家”(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,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) 6. 指“道教”(中国主要宗教之一,创立于东汉):~观(guàn )。~士。~姑。~行(háng )(僧道修行的功夫,喻技能和本领)。 7.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:会~门。一贯~。 8. 说,讲:~白。常言~。能说会~。 9. 用
【道】〔古文〕衟《唐韻》徒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杜皓切,陶上聲。《說文》所行道也。《爾雅·釋宮》一達謂之道路。《詩·小雅》周道如砥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。又《廣韻》理也,衆妙皆道也,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。《易·繫辭》一隂一陽之謂道。《又》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《書·大禹謨》道心惟微。又順也。《書·禹貢》九河旣道。《註》順其道也。又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江黃道柏。《註》道國,在汝南安陽縣南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漢屬零陵郡,唐營州,攺道州。又當道,草名。《博雅
【阳公】的鲁阳。明刘基《一剪梅》词:“欲回西日掛扶桑,惆悵阳公,不解挥戈。”参见“鲁阳挥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