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六止
平仄:平 仄 仄
拼音: dá cǐ lǐ
【达】1. 通:四通八~。~德(通行天下的美德)。~人。~士(达人)。 2. 通晓:洞~。练~。 3. 遍,全面:~观(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,不计个人的得失)。 4. 到:到~。抵~。通宵~旦。 5. 实现:目的已~。 6. 传出来:传(chuán)~。转(zhuǎn )~。 7. 得到显要的地位:显~。~官贵人。 8. 姓。
【达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他計切,音替。《字林》足滑也。《王褒·洞簫賦》其妙聲則淸靜厭瘱,順敘达。《註》达,滑也。又《集韻》他達切,音闥。與同。《博雅》逃也。一曰行不相遇。又陁葛切,音達。與達同。通也。一曰迭也。 俗作迖、迏,非。漢典考證:〔《王褒·洞簫賦》其妙聲,則淸靜厭瘱,順敘达。〕 謹照原文瘱改瘱。 考證:〔《王褒·洞簫賦》其妙聲,則淸靜厭瘱,順敘达。〕 謹照原文瘱改瘱。
【此】1. 这,这个,与“彼”相对:~间。~后。~生。长~以往(老是这样下去)。从~。因~。 2. 这里,这儿:到~为止。
【此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又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【理】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~。肌~。条~。事~。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~由。~性。~智。~论。~喻。~解。~想。道~。~直气壮。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~科,数~化。~疗。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~财。~事。管~。自~。修~。总~。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~睬。答~。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7. 姓。
【理】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又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又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又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