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十五海
平仄:仄 平 仄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zài jiào|jiāo dàn shēng gē dì lǐ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教】1. 指导,训诲:~习。~头。~正。~师。~导。管~。请~。~学相长。因材施~。 2. 使,令:风能~船走。 3. 指“宗教”:~士。~主。~皇。~堂。 4. 姓。 | ◎ 传授:~课。你~给我做。 典
【教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古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效切,音較。《說文》作敎上所施,下所效也。《釋名》敎,效也,下所法效也。《廣韻》敎訓也。《玉篇》敎令也。《易·觀卦》聖人以神道設敎。《書·舜典》敬敷五敎在寬。《傳》布五常之敎。又《禮·王制》明七敎以興民德。《註》七敎,父子,兄弟,夫婦,君臣,長幼,賔客,朋友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使帥其屬,而掌邦敎。《註》敎所以親百姓,訓五品,有虞氏五,而周十有二焉。《禮·曲禮》敎訓正俗,非禮不備。《荀子·脩身篇》以善先人謂之敎。又《蔡邕·獨斷》諸侯言曰敎。《正字通》諭告之
【但】1. 只,仅,只是:~愿如此。~凡(凡是,只要是)。~分(只要)。 2. 不过,可是:工作虽辛苦,~没有叫苦的。 3. 徒然:“何~远走,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?” 4. 姓。
【但】《唐韻》徒旱切《韻會》蕩旱切《正韻》徒亶切,音誕。徒也,凡也。又空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民欲祭祀喪紀,而無用者,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。又語辭。猶言特也,也。通作亶。詳前亶字註。又與誕通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媒但者,非學謾也,但成而生不信。《註》但,詐也。又但馬,一名誕馬,散馬也。《宋書·江夏王義恭傳》平乗誕馬,不過二。《程氏·演繁露》誕馬猶徒馬。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,名坐馬。亦曰引馬,卽但馬也。《遼史》作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義同。又姓。漢西域都尉但欽,濟隂太守但巴,宋有進士但
【笙歌】nggē(1)[playingandsinging](2)和笙之歌(3)泛指奏乐唱歌;笙歌鼎沸(形容音乐歌舞热闹非凡)
【笙歌】。亦谓吹笙唱歌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孔子既祥,五日弹琴而不成声,十日而成笙歌。”唐王维《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酬客应制》:“上路笙歌满,春城漏刻长。”宋张子野《南歌子》词:“相逢休惜醉颜酡,赖有西园明月照笙歌。”明梁辰鱼《浣纱记·投吴》:“千门花月笑相迎,香风满路笙歌引。”2.泛指奏乐唱歌。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西湖主》:“归过洞庭,见一画舫,雕槛朱窗,笙歌幽细,缓荡烟波。”朱自清《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》:“过了大中桥,便到了灯月交辉、笙歌彻夜的秦淮河;这才是秦淮河的真面目哩。”
【帝里】,京都。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建康,古之金陵,旧为帝里,又孙仲谋、刘玄德俱言王者之宅。”唐李百药《赋得魏都》诗:“帝里三方盛,王庭万国来。”明张居正《祭封一品严太夫人文》:“跂予望之,章江之陬;白云紫气,帝里皇州。”清金人瑞《春感》诗之一:“忽承帝里来知己,传道臣名达圣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