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二仙
平仄:仄 仄 平 平 平
拼音: yǒu|yòu zhōu dàn cuī píng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
【州】1. 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,所辖地区的大小历代不同(后多用于地名):~县。杭~。 2. 中国一种民族自治行政区划: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~。
【州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職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由切,音周。《說文》水中可居曰州。周繞其旁,从重川。昔堯遭洪水,民居水中高土,故曰九州。一曰州,疇也,各疇其土而主之。《廣雅》州,殊也,浮也。《春秋·題辭》州之爲言殊也。《釋名》州,注也。郡國所注仰也。《玉篇》九州也,時也,宮也,居也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分靑州爲營州。《疏》禹貢治水之時猶爲九州,今始爲十二州。左傳云:昔夏之方有德也,貢金九牧,則禹登王佐,還置九州,其名蓋如禹貢。《禹貢》冀、兗、靑、徐、荆、揚、豫、梁
【但】1. 只,仅,只是:~愿如此。~凡(凡是,只要是)。~分(只要)。 2. 不过,可是:工作虽辛苦,~没有叫苦的。 3. 徒然:“何~远走,亡匿于幕北苦寒无水草之地为?” 4. 姓。
【但】《唐韻》徒旱切《韻會》蕩旱切《正韻》徒亶切,音誕。徒也,凡也。又空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民欲祭祀喪紀,而無用者,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賖之。又語辭。猶言特也,也。通作亶。詳前亶字註。又與誕通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媒但者,非學謾也,但成而生不信。《註》但,詐也。又但馬,一名誕馬,散馬也。《宋書·江夏王義恭傳》平乗誕馬,不過二。《程氏·演繁露》誕馬猶徒馬。今外官儀從有散馬前行,名坐馬。亦曰引馬,卽但馬也。《遼史》作馬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案切《正韻》杜晏切,音憚。義同。又姓。漢西域都尉但欽,濟隂太守但巴,宋有進士但
【崔】1. 〔~巍〕山、建筑物高大伟岸。 2. 〔~嵬〕a.有石头的土山;b.高大。 3. 姓。
【崔】《廣韻》昨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徂回切《正韻》遵綏切,音摧。《說文》高大也。《廣韻》崔嵬也。《詩·齊風》南山崔崔。《註》高大貌。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高甍崔嵬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回切,音催。齊邑名。濟南東朝陽縣有崔城。又姓。《廣韻》齊丁公之子,食采於崔,因以爲氏。 《集韻》或作磪崒隹。
【平】1. 不倾斜,无凹凸,像静止的水面一样:~地。~面。~原。 2. 均等:~分。~行(xíng)。抱打不~。公~合理。 3.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,不相上下:~列。~局。~辈。 4. 安定、安静:~安。~服。 5. 治理,镇压:~定。 6. 抑止(怒气):他把气~了下去。 7. 和好:“宋人及楚人~”。 8. 一般的,普通的:~民。~庸。~价。~凡。 9. 往常,一向:~生(a.从来;b.终身)。~素。 10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。~仄。 11. 姓。 12. 〔~假(jiǎ )名〕日本
【平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兵切《正韻》蒲明切,音苹。《說文》平,語平舒也。《廣韻》平,正也。《增韻》平,坦也。《易·泰卦》无平不陂。又《廣韻》平,和也。《書·堯典》平章百姓。《傳》平和章明。《疏》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。又成也。謂解恕和好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平,成也。《春秋·宣十五年》宋人及楚人平。《穀梁傳》平者,成也。善其量力而反義也。《註》各自知其力,不能相制,反共和之義。《左傳疏》平者,和也。言其先不平,而今始平。又治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地平天成。《傳》水土治曰平。《詩·小雅》原隰旣平。又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