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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萸辟旧邪——奉和九日幸临渭亭登高应制

韵脚:下平九麻

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
拼音: xié|yá|yé|yú|xú jiù bì|pì dān yú

丹萸辟旧邪释义

【邪】1. 不正当,不正派:~恶(è)。~念。~说。  2. 中医指引起疾病的环境因素:寒~。风~。  3. 迷信的人指鬼神给予的灾祸:中(zhòng)~。  4. 妖异怪诞:~魔。~术。  5. 古同“斜”。 | ◎ 古同“玡”,琅玡山。 | ◎ 古同“耶”,疑问词。 | ◎ 古同“餘”。 | ◎ 古同“徐”,缓慢。

【邪】《廣韻》似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徐嗟切,音斜。《廣韻》不正也。《正韻》姦思也,佞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書·大禹謨》去邪勿疑。又《韻會》辟邪,獸名。又《唐韻》以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余遮切,音耶。《說文》琅邪,郡名。又莫邪,劒名。吳大夫莫邪作寶劒,因名。又呼韓邪,匈奴王名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呼韓邪單于來朝。又若邪,水名。在越州會稽縣。又胥邪,木名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留落胥邪。《註》胥邪,似椶櫚,皮可爲索。又汙邪,下地田也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汙邪滿車。又助語,又疑辭,經傳俱作邪,俗作耶。又《

【旧】1. 过时的,与“新”相对:~式。~俗。  2. 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了样子:~衣服。~书。  3. 原先曾有过的,过去很长时间的:~居。~友。  4. 有交情,有交情的人:故~(指老朋友)。念~(怀念旧日情谊)。 典

【旧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巨救切《正韻》巨又切,音柩。《說文》鴟舊,舊留也。《徐曰》卽怪鴟也。又《廣韻》故也。《增韻》對新之稱。《詩·豳風》其新孔嘉,其舊如之何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輿人誦,原田每每,舍其舊,而新是謀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九年》新延廄者何。修舊也。又久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乎小子,告爾舊止。《箋》舊,久也。又《韻會》昔也,老宿也。又姓。漢上黨太守舊彊。又與柩同。《金史·蔡珪傳》燕靈王舊。舊,古柩字通用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巨九切,音臼。義同。又《集韻》許尤切,音休。與鵂同。又《韻補》叶巨己切,音技。《

【辟】1. 君主:复~。  2. 指君主招来,授予官职:~召。~引。~书。~除(征召推举授官)。~举。  3. 古同“避”,躲,设法躲开。  4. 古同“睥”,睥睨。 | 1. 开发建设:开~。  2. 驳斥,排除:~邪。~谣。~蠹。  3. 透彻:精~。透~。鞭~入里。  4. 法,刑:大~(古代指死刑)。

【辟】〔古文〕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必益切,音璧。《廣韻》君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皇王后辟,君也。天子諸侯通稱辟。《書·大甲》克左右厥辟。《詩·小雅》百辟爲憲。《集韻》或作。又人稱天曰辟。《詩·大雅》蕩蕩上帝,下民之辟。又妻稱夫亦曰辟。《禮·曲禮》妻祭夫曰皇辟。又《說文》法也。《書·酒誥》越尹人祇辟。《註》正身敬法也。又明也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曰辟廱。《註》辟,明也。廱,和也。使天下之人皆明達和諧也。又《祭統》對揚以辟之。《註》對,遂也。辟,明也。言遂揚君命,以明我先祖之德也。又徵辟也。《後漢·鍾皓傳》前後

【丹萸】彦昭《奉和九日幸临渭亭登高应制》诗:“紫菊宜新寿,丹萸辟旧邪。”明夏完淳《傍妆台·自叙》套曲:“黄花无分,丹萸几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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