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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成珍器入芳筵——玛瑙杯歌

韵脚:下平二仙
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

拼音: zhēn chéng rù dé|děi|de yán qì fāng

得成珍器入芳筵释义

【珍】1. 珠玉等宝物:~宝。~珠。奇~异宝。席~待聘(“席珍”,坐席上的宝石,喻怀才待用)。  2. 宝贵的,贵重的:~贵。~奇。~稀。~闻。~玩(贵重的供赏玩的东西)。  3. 重视,爱惜:~视。~爱。~重(zhòng)。~存。~藏(cáng)。  4. 精美的食物:~羞(亦作“珍馐”)。八~。 典

【珍】〔古文〕錱《唐韻》陟鄰切《集韻》知鄰切,音眞。《說文》寶也。《玉篇》貴也,美也,重也。《禮·儒行》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。《盧諶詩》不待卞和顯,自爲命世珍。又瑞也。《詩·周頌·將受厥明傳》我周家大受其光明,謂爲珍瑞,天下所休慶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珍,獻也。又奇也。《書·旅獒》珍禽奇獸,不育于國。《公羊傳·昭三十一年》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,有珍怪之食。《註》珍怪,猶奇異也。又《正字通》食之美者亦曰珍。《禮·王制》八十常珍。《註》常食皆珍味也。《又》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,則就其室以珍從。《註》九十者,專指有爵者,

【成】1. 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  2.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  3. 变为:长~。变~。  4. 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  5.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  6. 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 )月。  7. 已定的,定形的:~规。~俗。~见。~例。~竹在胸。  8. 十分之一:增产三~。  9.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~宋乱”。  10. 姓。

【成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是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音城。《說文》就也。《廣韻》畢也。凡功卒業就謂之成。又平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調人》凡過而殺傷人者,以民成之。《疏》成,平也。非故心殺傷人,故共鄕里和解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虞芮質厥成。又《左傳·隱六年》鄭人來輸平。《公羊傳》輸平猶墮成也。《文七年》惠伯成之。又終也。凡樂一終爲一成。《書·益稷》簫韶九成。《儀禮·燕禮》笙入三成。《註》三成謂三終也。又善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竹不成用。《註》成,猶善也。又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灋五曰官成。註官成,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。又

【入】1. 进,由外到内:进~。~梦。  2. 适合,恰好合适:~选。~耳。

【入】《唐韻》人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日汁切《正韻》日執切,任入聲。《說文》內也。《玉篇》進也。《禮·少儀》事君,量而後入。《檀弓》孟獻子比御而不入。《註》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,猶不入寢也。又《春秋·隱二年》莒人入向。《定六年》於越入吳。《傳》造其國都曰入,弗地曰入。《註》謂勝其國邑,不有其地也。入者,逆而不順,非王命而入人國也。又《廣韻》納也,得也。又《增韻》沒也。又《楞嚴經》六入謂六塵,卽眼入色,耳入聲也。又《敎坊記》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。漢典考證:〔《檀弓》孟子比御而不入。〕 謹照原書孟子改爲孟獻子。 考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
【筵】1. 竹席:~席。  2. 酒席:喜~。寿~。

【筵】《廣韻》以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夷然切,音延。《說文》竹席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几筵下士二人。《註》筵亦席也。鋪陳曰筵,藉之曰席。筵鋪于下,席鋪于上,所以爲位也。《釋名》筵,衍也。舒而平之,衍衍然也。《詩·小雅》賔之初筵。《箋》筵,席也。《正字通》經筵,王者講讀之處。

【器】1. 用具的总称:~皿。~物。~械。木~。武~。~小易盈。  2. 生物体结构中具有某种独立生理机能的部分:~官。消化~。  3. 人的度量、才干:~度。~量(liàng )。~宇。~质。大~晚成。  4. 重视:~重。~敬。 典

【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去冀切,去聲。《說文》衆器之口,犬所以守之。《廣韻》器皿。《易·繫辭》形乃謂之器。《註》成形曰器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。《註》器謂圭璧。又《禮·王制》瘖聾、跛躃、斷者、侏儒、百工,各以其器食之。《註》器,能也。《論語》及其使人也,器之。《疏》度人才器而官之。又《論語》管仲之器小哉。《註》言其度量小也。又姓。見《姓苑》。又叶欺迄切,音乞。《曹植·黃帝三鼎贊》鼎質文精,古之神器。黃帝是鑄,以像太乙。 《集韻》或作。《玉篇》俗作噐。

【芳】1. 花草的香气:~香。~草。~菲(a.花草的香气;b.指花草)。~馥。~馨。芬~。  2. 喻美好的:~名。~龄(年龄,用于少女)。~姿(美好的姿态,用于少女)。~邻(关系融洽的邻居,用作敬辞)。流~百世。  3. 花卉:群~竞艳。~时(花盛时节)。 网

【芳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又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又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又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 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漢典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貌也。〕 謹照原文貌改臭。 考證:〔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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