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qiè dé|děi|de liú dào shū
【箧】◎ 箱子一类的东西:藤~。行(xíng )~。书~。~笥(收藏东西的竹器)。 方言集汇
【箧】《廣韻》苦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詰叶切《正韻》乞協切,音蛺。《廣韻》箱篋。《禮·學記》入學鼓篋,孫其業也。《註》鼓篋,擊鼓警衆,乃發篋出所治經書也。《儀禮註》隋方曰篋。《疏》隋,謂狹而長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衞人使屠伯,饋叔向羹與一篋錦。又山名。《水經注》高城東北五十里有篋山。又去急切。《張翰·豆羹賦》是刈是穫,充簞盈篋。香鑠和調,周疾赴急。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留】1.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:停~。~学。~任。~级。~步。~守。~驻。 2. 注意力放在上面:~心。~神。~意。 3. 不忍舍弃,不忍离去:~连。~恋。 4. 不使离开:~客。~宿。挽~。拘~。 5. 接受:收~。 6. 保存:保~。~存。~别。~念。~后路。
【道书】《后汉书·西域传论》:“详其清心释累之训,空有兼遣之宗,道书之流也。”《三国志·魏志·张鲁传》:“祖父陵,客蜀,学道鵠鸣山中,造作道书以惑百姓。”宋惠洪《赠胡子显》诗:“想见丰登民讼少,长官行摺道书看。”清金镇《临江仙·寄汪蛟门舍人》词:“手把道书慵自起,暗来小阁斜凭,画图心事忒分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