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入十七薛
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dé|děi|de liè|liě fēi xuán pǔ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裂】◎ 破开,开了缝(fèng ):~开。~纹。~缝。~痕。~变(原子核分裂成几个其他原子核,并放出中子的过程)。~隙。~罅(裂缝)。分~。破~。决~。割~。扯~。 | ◎ 物体的两部分向两旁分开:~着怀。
【裂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辥切《集韻》力蘖切《韻會》力辥切,音列。《說文》繒餘。《徐曰》裁剪之餘也。又《廣韻》襞裂,破也。《禮·內則》衣裳裂,紉箴請補綴。《晏子·雜下篇》女子而男其飾者,裂其衣,斷其帶。又滅裂。《莊子·則陽篇》治民焉,勿滅裂。又《韻會》力制切,音例。與厲通。《禮·內則註》鞶,小囊,盛帨巾者,男用韋,女用繒,有緣飾之,則是鞶裂與。《疏》案傳作鞶厲,古時通爲一字。又人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紀裂繻來逆女。 《說文》作。漢典考證:〔《左傳·隱二年》紀子帛名裂繻。〕 謹按左傳無此文。改春秋隱二年,紀裂繻來逆女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【非】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又《玉篇》下也。又《玉篇》隱也。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又《韻會
【玄圃】传说中昆仑山顶的神仙居处,中有奇花异石。玄,通“悬”。《文选·张衡<东京赋>》:“左瞰阳谷,右睨玄圃。”李善注:“《淮南子》曰:‘……悬圃在崑崙閶闔之中。’‘玄’与‘悬’古字通。”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河水一》:“崑崙之山三级:下曰樊桐,一名板松;二曰玄圃,一名閬风;三曰层城,一名天庭。是为太帝之居。”唐李康成《玉华仙子歌》:“夕宿紫府云母帐,朝餐玄圃崑崙芝。”宋苏轼《题潭州徐氏春晖亭》诗:“勿嫌步月临玄圃,冷笑乘槎向海滩。”罗惇曧《文学源流·列子》:“玄圃之珠,求焉而不竭;崑山之玉,採焉而不枯。”2.魏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