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仄 平 平 仄
拼音: dé|děi|de zuì yīn huái bì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【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多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的則切,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
【罪因】佛教语。谓罪恶的起因。南朝梁武帝《断酒肉文》:“今佛弟子酣酒嗜肉,不畏罪因,不畏苦果。”
【怀璧】《左传·桓公十年》:“周谚有之:‘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’”杜预注:“人利其璧,以璧为罪。”因以“怀璧”比喻多财招祸或怀才遭忌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华歆传》:“本无拒诸君之心,而所受遂多,念单车远行,将以怀璧为罪,愿宾客为之计。”唐李华《咏史诗》之四:“得罪因怀璧,防身輒控弦。”清姚鼐《钱舜举<萧翼赚兰亭图>》诗:“语卿且勿諫,怀璧不可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