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唐诗 / 寄卢仝(宪宗元和六年河南令时作)

都邑未可猛政理——寄卢仝(宪宗元和六年河南令时作)

韵脚:上六止

平仄:平 仄 仄 仄 仄 仄 仄

拼音: 4 lǐ dū|dōu wèi kě měng zhèng

都邑未可猛政理释义

【邑】1. 城市,都城:城~。都~。  2. 旧指县:~人(同乡的人)。~庠(明清时称县学)。~宰。  3. 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:采~。  4. 古同“悒”,愁闷不安。

【邑】《集韻》於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乙及切《正韻》一入切,音浥。《說文》國也。《正韻》都邑也。《釋名》邑,人聚會之稱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舜一年而所居成聚,二年成邑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四井爲邑,四邑爲丘。又《載師》以公邑之田任甸地,以家邑之田任稍地。《註》公邑,謂六遂之餘地。家邑,謂大夫之采地。又王畿亦稱邑。《書·湯誓》率割夏邑。《詩·商頌》商邑翼翼。又侯國亦稱邑。《書·武成》用附我大邑周。《詩·大雅》作邑于豐。又於邑,氣逆結不下也。《楚辭·九章》氣於邑而不可止。《前漢·成帝贊》言之可爲於邑。《註》於邑,短氣

【理】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~。肌~。条~。事~。 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~由。~性。~智。~论。~喻。~解。~想。道~。~直气壮。 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~科,数~化。~疗。 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~财。~事。管~。自~。修~。总~。 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~睬。答~。 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 7. 姓。

【理】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又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又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又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

【都】1. 大都市:~市。~会。通~大邑。  2.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,京城:首~。国~。京~。建~。  3. 美好:“雍容闲雅,甚~”。~丽。~雅。  4. 总:~为一集。  5. 居:“~卿相之位”。  6. 古代称头目、首领。  7. 姓。 | 1. 全,完全:~要。功课学得~不错。  2. 表示语气的加重:一动~不动。 典

【都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當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東徒切,音闍。《廣韻》天子所宮曰都。《周禮·地官·小司徒》四縣爲都。又諸侯子弟封邑亦曰都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大都不過參國之一。《莊二十八年》凡邑,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。又卿大夫食采之邑亦曰都。《禮·坊記》制國不過千乗,都城不過百雉。又《正韻》美也,盛也。《詩·鄭風》洵美且都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車從雍雍,閒雅甚都。又歎美之辭。《書·臯陶謨》臯陶曰都。又《正韻》居也。《東方朔·客難》身都卿相之位。又《廣韻》總也。《曹丕·與吳質書》頃撰遺文,都爲一集。《韓愈·答崔立之

【未可】◎未可wèikě[cannot]不可

【未可】1.不可。《左传·庄公十年》:“公将鼓之,劌曰:‘未可。’齐人三鼓,劌曰:‘可矣。’”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“若一旦生变,天下未可图也。”唐杜甫《剑门》诗:“一夫怒临关,百万未可傍。”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六》:“然神道设教,使人知畏,亦警世之苦心,未可绳以妄语戒也。”鲁迅《南腔北调集·<自选集>自序》:“民族主义的文学家在今年的一种小报上说‘鲁迅多疑’,是不错的,我正在疑心这批人们也并非真的民族主义文学者,变化正未可限量呢。”2.未必可以。《论语·子罕》:“子曰:‘可与共学,未可与适道。’”何晏

【猛政】严酷的政治。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上替下陵,姦轨不胜,猛政横乍,刑罚用兴。”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政事》:“山遐去东阳,王长史就简文索东阳,云:‘承藉猛政,故可以和静致治。’”刘孝标注引《江惇传》:“山遐为东阳,风政严苛,多任刑杀,郡内苦之。”唐封演《封氏闻见记·陵压》:“严安之、崔谭俱为赤尉,力行猛政。”宋秦观《治势下》:“覈名实以兴百辟,攘夷狄以布威灵……此真得所谓以猛政救缓势之术也。”

都邑未可猛政理用户点评
u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