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平 仄 仄
拼音: 2|1 fàn hàn fēn|fèn xiě
【查】1. 考察:检~。调~。~验。~访。~阅。 2. 古同“槎”,水中浮木。 | 1. 姓。 2. 同“楂”。 3. 古同“渣”,渣滓。
【查】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鋤加切《集韻》莊加切,同槎。《廣韻》水中浮木。《博物志》仙查犯牛斗。《拾遺記》堯時巨查浮西海上,十二年一周天,名貫月查。又《正字通》考察也。又與柤同,註見柤。又查下,地名。又姓。《統譜》望出齊郡。又《廣韻》士佳切,音柴。查郞。
【泛】1. 漂浮:~舟。 2. 透出:脸上~出了红晕。 3. 浮浅,不切实:浮~。空~。~~之交(友谊不深)。~~而谈。 4. 一般地:~论。~指。~称。广~。~览。~读。 5. 水向四处漫流:~溢。
【泛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孚梵切,音汎。《說文》浮也。一曰流也。通作汎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泛泛滇滇從高斿。又《集韻》方勇切,音捧。覆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泛駕之馬。《註》本作覂,後通用。又《廣韻》房法切《韻會》扶法切,音乏。泛,聲微小貌。
【汉】1. 天河:银~。云~。气冲霄~。 2. 成年男人:~子。老~。 3. 中国人数最多的民族:~族。~人(a.汉族人;b.指汉代的人)。 4. 中国朝代名:~代。~隶(a.汉代的隶书。b.具有东汉碑刻风格的隶书)。
【汉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呼旰切《集韻》虛旰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虛汗切,音熯。水名。《書·禹貢》嶓冢導漾,東流爲漢。又天河也。《爾雅·釋天》箕斗之閒,漢津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漢者,亦金之散氣。《揚泉·物理論》漢,水之精也。《詩·大雅》倬彼雲漢。又漢中,郡名,秦惠王置。《廣輿記》今爲漢中府。又漢口,地名。《廣輿記》漢陽府,本春秋鄖國地,漢屬江夏,唐曰沔州,亦曰漢陽。又州名,屬成都府。《韻會》漢屬廣漢郡,唐置州。又半漢,形容之辭。《張衡·南都賦》天馬半漢。又《輟耕錄》今人謂賤丈夫爲漢子。又高麗方言謂白曰漢。見《孫穆·雞林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【写】1. 用笔作字:~字。~作。编~。 2. 描摹,叙述:~生。~实。~照(❶画人物的形象;❷描写刻画)。轻描淡~。
【写】《唐韻》悉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洗野切《正韻》先野切,音瀉。《說文》置物也。《廣韻》除也,程也。《增韻》傾也,盡也,輸也。《詩·邶風》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《註》寫,除也。《小雅》我心寫兮。《註》謂我心輸寫,而無留恨也。又《禮·曲禮》御食於君,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,其餘皆寫。《註》謂萑竹所織,不可洗滌,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,不欲口澤之凟也。又洩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稻人掌稼下地,以澮寫水。又膽鈔也。《古諺》書三寫,魚成魯,帝成虒。又摹畫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秦每破諸侯,寫放其宮室,作之咸陽。《註》放,效也。又鑄像曰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