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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辞变乱名字讹——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。骠国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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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 2 biàn fán|pó zì cí luàn míng

繁辞变乱名字讹释义

【讹】1. 错误:~字。~误(文字、记载错误)。~谬。~传(chuán )。以~传~。  2. 敲诈,假借某种理由向人强迫索取财物或其他权利:~诈。  3. 谣言:~言(a.诈伪的话,谣言;b.胡言乱语)。  4. 感化,变化:“岁月迁~。”  5. 野火烧。

【讹】《廣韻》五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吾禾切,音囮。《玉篇》與譌同。僞也,謬也,舛也。《詩·小雅》民之訛言,寧莫之懲。《傳》訛,僞也。《說文》《宋書·五行志》引《詩》作譌言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言也。《註》世以妖言爲訛。《前漢·翟方進傳》民人訛謠。《吳志·孫皓傳》妖訛橫興。又《爾雅·釋言》化也。《書·堯典》平秩南訛。《傳》訛,化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作南譌。《索隱》作南爲,謂所當爲之事也。《讀書通》又通作僞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毎縣則薅,以勸南僞。《師古註》僞,讀曰訛。化也。又《爾雅·釋詁》動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或寢或

【变】◎ 性质状态或情形和以前不同,更改:~调。~动。~法。~为。~革。~更。~通(把原定的办法略加改动以适应事实的需要)。~本加厉。~幻无常。

【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祕戀切《廣韻》彼眷切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彼卷切,鞭去聲。《說文》更也。《小爾雅》易也。《廣韻》化也,通也。《增韻》轉也。《正韻》攺也。《易·乾卦》乾道變化。《易解》自有而無謂之變,自無而有謂之化。《禮·王制》一成而不可變。《註》更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爟》四時變國火,以救時疾。《註》變,猶易也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漢家承敝通變。又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夫子之病革矣,不可以變。《註》變,動也。《荀子·議兵篇》機變不張。《註》謂器械變動攻敵也。又權變。《前漢·魏豹傳贊》張耳、韓信皆徼一時之權變,以詐力成功

【繁】1. 复杂:~杂。~乱。删~就简。~难。~嚣。  2. 多:~多。~重(zhòng )。纷~。频~。~星。~忙。~芜。~博。  3. 兴盛:~茂。~荣。~华。  4. 生物增生新个体:~殖。~育。~衍。 | 1. 〔~台〕中国河南省开封市东南的古迹。  2. 姓。 典

【繁】《廣韻》附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符袁切,音煩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實繁有徒。《傳》繁,多也。又《禮·鄉飲·酒義》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。《註》繁,猶盛也。又《孝經序》安得不翦其繁蕪。《註》繁,雜也。又《廣韻》繁,槪也。又《廣韻》薄官切《集韻》蒲官切,音鞶。《禮·禮器》大路繁纓一就,次路繁纓七就。《疏》繁爲馬腹帶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請曲縣繁纓以朝。《註》繁纓,馬飾。又與樊通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樊纓註》樊,讀如鞶帶之鞶,謂今馬大帶也。又《廣韻》薄波切《集韻》蒲波切,音婆。《玉篇》姓也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殷民七族,

【字】1. 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:文~。汉~。~符。~母。~典。~句。~里行(háng )间。~斟句酌。  2. 文字的不同形式,书法的派别:草~。篆~。颜~。柳~。欧~。赵~。  3. 书法的作品:~画。~幅。  4. 字的音:~正腔圆。  5. 人的别名,亦称“表~”,现多称“号”;商店的名称,亦称“~号”。  6. 合同,契约:~据。  7. 旧时称女子出嫁:待~闺中。  8. 生子,乳,爱:~乳(生育)。~孕(怀孕)。 典

【字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疾置切《正韻》疾二切,音自。《說文》乳也。又愛也。《書·康誥》父不能字厥子。乃疾厥子。《周禮·地官·鄭註》小國貢輕,字之也。《左傳·成四年》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。又文字。字者,孳也,六義相生無窮也。黃帝臣沮誦倉頡,體卦畫,摹鳥跡,引伸觸類,文字之形始立。《周禮·春官·外史》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。註古曰名,今曰字。疏滋益而多,故更稱曰字。又名字。《禮·曲禮》男子二十冠而字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君父之前稱名,他人則稱字也。《又》女子許嫁筓而字。《註》亦

【辞】1. 告别:告~。~诀。~行。~世。~别。  2. 不接受,请求离去:~职。~呈。  3. 躲避,推托:不~辛苦。~让。~谢。推~。  4. 解雇:~退。  5. 同“词”。  6. 优美的语言:~藻。修~。  7. 讲话;告诉:“请~于军”。  8. 文体的一种:~赋。陶渊明《归去来兮~》。 典

【辞】《正韻》詳兹切,音詞。俗辭字。《佩觿集》曰:辭亂从舌,其蕪累有如此者,然循用旣久,今亦不廢。《正字通》俗辭字。《佩觿集》辭、亂从舌,其蕪累有如此者。乱。(辭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似兹切《集韻》詳兹切,音詞。辭說也。《易·乾卦》修辭立其誠。《書·畢命》辭尚體要。又《說文》訟辭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》以五聲聽其獄訟,一曰辭聽。《書·呂》明淸于單辭,罔不中聽獄之兩辭。《疏》單辭謂一人獨言也,兩辭謂兩人競理也。又與辤同。《正韻》卻不受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稽首固辭。《中庸》爵祿可辭也。又謝也。《前漢·韓王信傳》溫顏遜辭。

【乱名】混淆名称。汉徐干《中论·核辩》:“先王之法,折言破律,乱名改作者杀之。”《新唐书·沉既济传》:“今以周厠唐,列为帝纪,考於《礼经》,是谓乱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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