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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士去在昔——游灞陵山

韵脚:入二十二昔

平仄:平 仄 仄 仄 平

拼音: fāng shì qù zài xī

方士去在昔释义

【方士】gshì[alchemist]炼制丹药以求得道成仙的术士范君固非方士者流也。——明·顾炎武《复庵记》

【方士】掌王城四方采地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:“方士,中士十有六人。”郑玄注:“方士,主四方都家之狱者。”贾公彦疏:“掌都家,郑彼注云:都,王子弟及公卿之采地;家,大夫之采。主此三等采地之狱。采地在王城四方,故云方士也。”2.方术之士。古代自称能访仙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騶衍以阴阳主运显於诸侯,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。”唐李端《赠道者》诗:“窗中忽有鹤飞声,方士因知道欲成。”《宣和遗事》前集:“温州有方士林灵素……学道於赵昇道,数载,善能妖术。”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三篇:“察周季

【去】1.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,与“来”相对:~处。~路。~国。  2. 距离,差别:相~不远。  3. 已过的,特指刚过去的一年:~年。~冬今春。  4. 除掉,减掉:~掉。~皮。~势(a.阉割;b.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)。  5.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:他~男主角。  6. 用在动词后,表示趋向:上~。进~。  7. 用在动词后,表示持续:信步走~。  8. 汉语四声之一:~声(a.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;b.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)。

【去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又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又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又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
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
【昔】1. 以前,从前:~者。~人。往~。今~对比。  2. 古同“夕”,夜。

【昔】漢典考證:〔《左思·詠史詩》當其未遇時,憂其塡溝壑。〕 謹照原詩憂其改憂在。 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考證:〔《左思·詠史詩》當其未遇時,憂其塡溝壑。〕 謹照原詩憂其改憂在。 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()《說文》昔本字。籀文加肉作腊。《字彙》以爲古文昔字,非。腊原从作。又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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