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下平十陽
平仄:平 仄 平 平 平 仄
拼音: qiān yàng huā qí|jī fāng shù
【千】1. 数目,十个一百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仟”代):~周(无线电波频率单位)。~克(即一公斤)。~米(即一公里)。 2. 喻极多:~里马。~言万语。~钧一发。~虑一失。~锤百炼(❶喻多次斗争考验;❷喻对诗文做多次精细修改)。 3. 见“秋”字“秋千”。 4. 姓。
【千】《唐韻》蒼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先切,音阡。《說文》十百也。又《廣韻》漢複姓。又《韻補》叶雌人切,請平聲。《劉劭趙都賦》宮妾盈兮數百,食客過兮三千。越信孟之體,慕姬旦之懿仁。
【样】1. 形状:~子。模~。图~。同~。装模作~。 2. 种类:花~。各种各~。 3. 做标准的东西:~板。~本。~品。榜~。
【样】《廣韻》與章切《集韻》餘章切,音陽。《廣韻》槌也。《方言》懸蠶柱,自關而東謂之槌,齊謂之样。又《集韻》徐羊切,音詳。又兹郞切,音臧。義同。(樣)《集韻》似兩切,音象。栩實。橡或作樣。詳橡字註。又《集韻》弋亮切《韻會》餘亮切,音漾。法也。《廣韻》作。《唐書·柳公權傳》公權在元和閒書法有名,劉禹錫稱爲柳家新。《長編》宋太祖謂陶穀曰:聞草制皆檢舊本,依樣畫葫蘆。《文獻通考》政和八年,令禮部造履三十副,下開封府舖戸爲樣。原作柳家新樣。
【花】1. 植物的繁殖器官,典型的由“花托”、“花萼”、“花冠”、“雌蕊群”和“雄蕊群”组成,有各种形状和颜色,一般长得很美丽,有的有香味,凋谢后结成果实。 2. 供观赏的植物:~木。~草。~匠。~事(游春看花等事)。 3. 形状像花的东西:雪~。浪~。钢~。火~。棉~(棉的絮亦称花)。礼~(烟火)。挂~(指战斗中受伤)。 4. 用花装饰的:~圈(quān )。~篮。~灯。~车。 5. 具有条纹或图形的,不只一种颜色的:~样。~边。~~绿绿。印~。 6. 指“痘”:天~(一种急性传染病)。 7. 混
【花】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 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鄭氏曰: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【奇】1. 特殊的,稀罕,不常见的:~闻。~迹。~志。~观。~妙。~巧。~耻大辱。 2. 出人意料的,令人不测的:~兵。~计。~袭。出~制胜。 3. 惊异,引以为奇:~怪。惊~。不足为~。 | 1. 数目不成双的,与“偶”相对:~数(不能被二整除的数,如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等,正的奇数亦称“单数”)。 2. 零数:~零(不满整数的数)。~羡(赢余,积存的财物)。有~(如“八分~~”即八分多一点)。
【奇】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羈切《正韻》渠宜切,音琦。異也。《莊子·北遊篇》萬物一也。臭腐化爲神奇,神奇復化爲臭腐。《仙經》人有三奇,精,氣,神也。又祕也。《史記·平傳》平凡六出奇計,其奇祕世莫得聞。又姓。又天神名。《淮南子·地形訓》窮奇廣莫,風之所生也。又四凶之一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少皡氏有不才子,天下謂之窮奇。《註》窮奇,卽共工氏。又獸名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窮奇犀。《註》狀如牛,蝟毛,音如嘷狗,食人。又江神謂之奇相。《江記》帝女也。卒爲江神。又與琦通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宜切,音羈。一者,奇也。
【芳树】佳木;花木。三国魏阮籍《咏怀》之十三:“芳树垂緑叶,清云自逶迤。”唐李白《送友人入蜀》诗:“芳树笼秦栈,春流遶蜀城。”明余思复《寒食日游焦山》诗:“郭外参差一径斜,乱烟芳树带樵家。”2.乐府曲名。《汉铙歌》十八曲之一。见《乐府诗集·鼓吹曲辞一·汉铙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