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仄 仄 仄 平 平
拼音: zhān měi yǔ|yù rú fǎ
【沾】1. 浸湿:~衣。~润(沾湿浸润,喻沾得利益)。 2. 因接触而附着(zhuó )上:~水。~手。~污。 3. 染上:~染。 4. 指因凭借关系而得到:~光。~包。 典网
【沾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他兼切,音添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壷關,東入淇。又《說文》一曰益也。義同添。《徐鉉曰》今俗別作添,非是。又《廣韻》張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廉切,音詹。漬也,濡也。《史記·滑稽傳》置酒而天雨,陛楯者皆沾寒。《陳丞相世家》汗出沾背,通作霑。又與覘通。《禮·檀弓》國昭子曰:我喪也,斯沾。《註》沾讀爲覘,視也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都念切,音店。亦水名。又縣名,在樂平。《漢志》屬上黨郡。《廣輿記》太原府樂平縣,本漢沾縣。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的協切,音跕。沾沾,自整貌。《史記·魏其傳》沾沾自
【每】1. 指特定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或一组:~人。~回。~组。 2. 指特定范围内逐一出现的任何一次:~战必胜。~况愈下。 3. 虽:“~有良朋,况也永叹”(虽有良朋好友,危难之时也只能为之长叹)。 4. 古同“们”,中国宋元代口语。
【每】《唐韻》武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母罪切《正韻》莫賄切,音浼。《增韻》常也,各也,凡也。《三蒼》曰:每,非一定之辭。《詩·小雅》每懷靡及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聖人躊躇以興事,以每成功。《郭象註》事不遠本,故其功每成。又雖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每有良朋。《箋》言雖有良朋也。又貪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衆庶每生。《註》孟康曰:每,貪也。《敘傳》致死爲福,每生作旤。又姓。每當時,漢人。見《印藪》。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莫佩切,音妹。數也。一曰田美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原田每每。《註》每有枚
【雨】◎ 从云层中降落的水滴:~水。~季。 | ◎ 下雨,落下:~雪。
【雨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王矩切,音羽。《說文》水从雲下也。一象天,冂象雲,水霝其閒也。《玉篇》雲雨也。《元命包》隂陽和爲雨。《大戴禮》天地之氣和則雨。《釋名》輔也。言輔時生養。《易·乾卦》雲行雨施,品物流行。《書·洪範》八庶徵,曰雨,曰暘。又《爾雅·釋天》暴雨謂之涷,小雨謂之霡霂,久雨謂之淫。陸佃云:疾雨曰驟,徐雨曰零,久雨曰苦,時雨曰澍。又穀雨,二十四氣之一。見《後漢·律曆志》。又《正字通》雨虎,蟲名。遁甲開天圖曰:霍山有雨虎,狀如蠶,長七八寸,在石內,雲雨則出,可炙食。或曰石蠶之類。詳見《本草
【濡】1. 沾湿,润泽:~笔。~湿。~染。耳~目染。相~以沫(“沫”,唾沫,喻同处困境,以微薄之力相互救助)。 2. 停留,迟滞:~滞。 3. 含忍:~忍。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3. 仿效:效~。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6. 道家佛家的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