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脚:上平十二齊
平仄:平 平 平 平
拼音: 1|1 wú bù|fǒu fēi
【栖】1. 鸟禽歇宿:“夫以鸟养养鸟者,宜~之深林”。 2. 居留,停留:~身。~息。~止。~遁(隐居,遁世)。~迟(游息,居住)。 | 1. 〔~~〕形容不安定。 2. 〔~遑〕a.忙碌不安,到处奔波;b.被迫。均亦作“栖皇”。
【栖】解釋《唐韻》先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先齊切,音西。西本古栖字。《說文》日在西方而鳥棲。故因以爲東西之西。《禽經》陸鳥曰栖,水鳥曰宿,獨鳥曰上,衆鳥曰集。《莊子·至樂篇》養馬者宜栖之深林。或作棲。又凡物止息皆曰栖。《魏書·顯祖記》栖心浩然。《陶潛·穫下潠詩》聊得從君栖。又栖遲,遊息也。《陶潛·與從弟詩》栖遲詎爲拙。又栖栖,猶皇皇也。《論語》何爲是栖栖者與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計切。音細。雞所止。(棲)《玉篇》同栖。鳥棲也。又《博雅》棲謂之牀。《詩·陳風》衡門之下,可以棲遲。又草名。《詩·大雅》
【梧】◎ 〔~桐〕落叶乔木。木质轻而坚韧,可制乐器和各种器具,种子可食,亦可榨油。
【梧】《唐韻》《韻會》五乎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訛胡切,音吾。《說文》梧桐木,一名櫬。《詩·大雅》梧桐生矣,于彼朝陽。《瑞應圖》王者任用賢良,則梧桐生于東廂。又《埤雅》梧櫜鄂皆五,其子似乳綴其上,柔木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梧桐斷角。《註》柔勝剛也。又《風俗通》梧桐生嶧陽山巖石之上,采東南孫枝爲琴,聲淸雅。又《南方草木狀》海梧出林邑,樹與中國松同,但結實絕大,肥甘有香味,亦樽俎閒佳果也。又《爾雅·釋地》當道有丘曰梧丘。又枝梧,詳枝註。又琴瑟爲槁梧。《莊子·德符》惠子據槁梧而瞑。《循本註》謂琴瑟也。又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
【不】1. 副词。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【不】〔古文〕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
【非】1. 不,不是:~凡。~法。~分(fèn )。~礼。~但。~同小可。啼笑皆~。 2. 不对,过失:痛改前~。文过饰~。习~成是(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,反认为是对的)。 3. 与“不”呼应,表示必须(有时后面没有“不”字):我~看这本书。 4. 责怪,反对:~难(nàn )。~议。无可厚~。 5. 指“阿非利加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。简称“非洲”):东~。西~。
【非】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又《玉篇》下也。又《玉篇》隱也。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又《韻會
诗句所表现的意境表达了追求完美的人格境界,无论风险有多大,选择也只能局限在最佳的选项之间。
用词精确得体,梧树为凤凰所栖居,表达了一个严格的选择标准,隽永而深刻。
作者运用了寓言的手法,通过梧树和凤凰的形象寄托出一种希望追寻完美,独树一帜的精神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