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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曹决胜约前定——汴泗交流赠张仆射

平仄:平 平 平 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cáo fēn|fèn yuē|yāo qián dìng jué shèng

分曹决胜约前定释义

【曹】1. 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  2.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  3. 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  4. 姓。

【曹】《唐韻》昨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財勞切,音漕。《說文》作。獄之兩也。在廷東,从。治事者,从曰。《註》徐鍇曰:以言詞治獄也,故从曰。《前漢·成帝紀註》尙書四人爲四曹,成帝置五人,有三公曹,主斷獄事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世祖分六曹。又《詩·大雅》乃造其曹。《傳》曹,羣也。《朱傳》羣牧之處也。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分曹循行郡國。《註》曹,輩也。又《楚辭·招魂》分曹並進。《註》曹,偶也。又國名。《詩·曹風譜》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,今濟隂定陶是也。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周武王封曹叔振鐸,後以國爲氏。又《韻補》叶徂侯切。《楚辭·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约】1. 绳子。  2. 拘束,限制:~束。~法。制~。~定俗成。  3. 共同议定的要遵守的条款:立~。条~。契~。  4. 事先说定:~见。~会。  5. 邀请:~请。~集。  6. 节俭:节~。俭~。  7. 简要,简单:由博返~。简~。  8. 大略:~计。~莫。~略。  9. 算术上指用公因数去除分子和分母使分数简化:~分。 | ◎ 用秤称:~~。~一下。

【约】《廣韻》於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却切,音葯。《說文》纏束也。《詩·小雅》約之閣閣。《傳》約,束也。又《周禮·春官·大史》凡邦國都鄙,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。《註》約劑,要盟之載辭。《禮·曲禮》約信曰誓。《疏》共相約束,以爲信也。又《禮·坊記》君子約言。《疏》謂省約其言也。又《論語》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。《禮·坊記》小人貧斯約。《註》約猶窮也。又《論語》以約失之者,鮮矣。《何晏註》儉約無憂患。又《戰國策》蘇代約燕王曰。《註》約,止也。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淖約若處子。《音義》淖約,柔弱貌。又《荀子·勸學篇》

【前定】iándìng[predetermination]事件的预先注定或安排

【前定】确定;事前有所准备。《穀梁传·桓公十四年》:“来盟,前定也,不日。前定之盟不日。”杨士勋疏:“此云前定之盟不日则成。”《礼记·中庸》:“言前定则不跲,事前定则不困,行前定则不疚,道前定则不穷。”宋张载《正蒙·有德》:“行前定而不疚,光明也。”王夫之注:“前定者,非执一而固必之;正大经以应天下,昭然使人喻之。”2.宿命论说法,谓凡事均为命中注定。宋郭彖《睽车志》卷五:“益知科名无非前定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四十:“奉劝世人看取:数皆前定如此,不必多生妄想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二○回:“袭人看了,方知这姓蒋的原来

【决胜】胜juéshèng[determinethevictory]决定胜负决胜千里之外典

【决胜】“决胜”。1.谓取得胜算;取得胜利。《吴子·图国》:“不和於战,不可以决胜。”唐贺朝《从军行》:“骑射先鸣推任侠,龙韜决胜佇时英。”明蒋一葵《长安客话·斗促织》:“雄心期决胜,壮志在必克。”2.决定胜负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高祖与诸侯共击楚军,与项羽决胜垓下。”唐韩愈《汴泗交流赠张仆射》诗:“分曹决胜约前定,百马攒蹄迎相映。”金王若虚《宫女围棋图》诗:“争机决胜元无事,永日消磨不奈何。”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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