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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官祷灵庙——与诸公游济渎泛舟

平仄:平 平 仄 平 仄

拼音: guān dǎo fēn|fèn líng miào

分官祷灵庙释义

【官】1.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:~吏。~僚。~邸。~腔。~署。~厅。~爵。  2.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:~办。~费。~方。~府。  3.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:感~。器~。五~。~能。  4. 姓。

【官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古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沽歡切,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又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

【祷】1. 教徒或迷信的人向天、神求助、求福:~文。~告。~念。祈~。  2. 祝愿,敬辞(书信用语):为~。盼~。

【祷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都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覩老切,音倒。《說文》告事求福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作六辭,以通上下親疏遠近,五曰禱。《註》如趙文子成室,張老曰:歌於斯,哭於斯,聚國族於斯,君子謂之善頌善禱。又《廣韻》《正韻》都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刀號切,音到。義同。又叶丁口切,音斗。《詩·小雅》吉日維戊,旣伯旣禱。叶下阜醜,戊讀牡。又《易林》白茅醴酒,神巫拜禱。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灵庙】庙宇寺观。因其供奉神灵仙佛,故称。汉蔡邕《王子乔碑》:“咨访其验,信而有徵,乃造灵庙,以休厥神。”南朝梁简文帝《祠伍员庙》诗:“洪涛犹鼓怒,灵庙尚凄清。”《旧五代史·梁书·太祖纪七》:“其近京灵庙,宜委河南尹……祈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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