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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疆锡社——倬彼我系

平仄:平 平 平 仄

拼音: jiāng|qiáng fēn|fèn xī shè

分疆锡社释义

【疆】1. 地域,领域,边界:~土。~宇(国土)。~界。~场(战场)。~陲(边境)。边~。海~。  2. 极限:万寿无~。  3. 划分界限:“楚子~之”。 | ◎ 古同“彊(强)”,强大。

【疆】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良切,音薑。《說文》本作畺,界也。《易·坤卦》坤厚載物,德合无疆。《書·泰誓》我武惟揚,侵于之疆。《詩·小雅》萬壽無疆。《箋》疆,竟界也。《左傳·桓十七年》夏,及齊師戰於奚,疆事也。《註》爭疆界也。又《詩·大雅》迺疆迺理。《朱註》疆謂畫其大界。《左傳·宣八年》楚伐舒蓼滅之,楚子疆之。《註》正其界也。又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掌疆。《疏》掌守疆界,亦是禁戒之事。又《集韻》或作彊。《賈誼·新書》衞侯名辟彊。辟彊,天子之事也。諸侯弗得用,衞侯更名燬。又或作壃。《史記·晉世家》出壃乃

【分】1. 区划开:~开。划~。~野(划分的范围)。~界。~明。条~缕析。~解。  2.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~发。~忧。~心劳神。  3.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~会。~行(háng )。  4. 散,离:~裂。~离。~别。~崩离析。~门别类。  5. 辨别:区~。~析。  6.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~之一。  7.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~。春~。秋~。 | 1.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~所当然。身~。~内。恰如其~。安~守己。  2.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~。天~(天资)。情~(情谊)。

【分】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又《玉篇》隔也。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又《唐韻》扶問切

【锡社】史·房彦谦传》:“锡社分珪,大成规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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