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仄:平 平 仄 仄 平
拼音: zài qián yǎn fēn míng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【在】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又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又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又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又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又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又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又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又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之所在。解佩纕以結言兮,
【前】1. 指空间,人面所向的一面;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;家具等靠外的一面,与“后”相对:~面。~边。~方。面~。~进。~程。 2. 指时间,过去的,往日的,与“后”相对:以~。~人。~此。~科。~嫌。~言。~车之鉴。 3. 顺序在先的:~五名。 4. 向前行进:勇往直~。
【眼】1. 人和动物的视觉器官:~睛。~底。~力。~色。~神。~帘。~目。~疾手快。 2. 见识,对事物的看法:~光远大。~界开阔。 3. 孔洞,窟窿:炮~。针~儿。泉~。 4. 关节,要点:节骨~儿。字~儿。 5. 戏曲中的节拍:一板三~。 6. 当前:~前利益。~下。 7. 量词:一~井。 8. 围棋术语,一方子中所留的空儿,在这个空儿中对方不能下成活棋。
【眼】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五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語限切,顏上聲。《說文》目也。《靈樞經·大惑論》五藏六府之精氣,皆上注于目,爲之精。精之窠爲眼,骨之精爲童子,筋之精爲黑眼,氣之精爲白眼,故童子黑眼法于隂,白眼赤衇法于陽。《釋名》限也。瞳子限限而出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其於人也,爲多白眼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眼如望羊。《晉書·阮籍傳》籍能爲靑白眼。《南史·陶弘景傳》仙書云:眼方者壽千歲。弘景末年,一眼有時而方。又馬有夜眼。《本草綱目》馬夜眼在馬足膝上,有此能夜行。又果名。《嵆含·草木狀》南方之果,珍異者有龍眼。又香
【分明】◎分明fēnmíng(1)[clearly]∶清楚(明白)状此七月望日之事也,汝在九原,当分明记之。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(2)[plainly]∶简单明了地这分明不对(3)[clearlydemarcated]∶清楚地划开界限
【分明】1.明确;清楚。《韩非子·守道》:“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,强不得侵弱,众不得暴寡。”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保位权》:“黑白分明,然后民知所去就,民知所去就,然后可以致治。”唐元稹《内状诗寄杨白二员外》:“彤管内人书细腻,金奩御印篆分明。”《水浒传》第八六回:“前面行军旗上,写的分明:‘大辽副统军贺重寳。’”峻青《海啸》第四章九:“以后即使再隔上三年五载,见了面也还仍然能记忆分明。”2.辨明。汉陆贾《新语·辨惑》:“夫曲直之异形,白黑之异色,乃天下之易见也。然自谬也,或不能分明其是非者,众邪误之矣。”《汉书·